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厦门经济特区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在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m.gov.cn)和厦门司法行政网(http://sf.xm.gov.cn)公布,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1年3月1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就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fgqs@xm.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西路1号厦门市司法局立法处(邮政编码:36100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厦门经济特区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立法建议字样。
厦门市司法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