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抓实抓好“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
发表日期:2013-03-05 16:51 字体显示:

  一是组织保障有力。成立“法治海沧”创建领导小组,将依法治区领导小组46家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创建工作的“龙头”,实现齐抓共管、扎实推进。二是工作保障有力。46家成员单位在创建动员大会上立下“军令状”,分别签订“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状,把依法治理工作成为各单位的一项硬指标、硬任务。出台“法治海沧”创建工作计划,下发《创建“法治海沧”倡议书》和《“法治海沧”创建任务分解表》,形成“全民创建”和“大普法”格局。三是监督指导有力。依法治区办与区政府办、区委政法委、区纪委(监察局)组成联合督查小组,定期深入各责任单位进行创建督查,将创建工作与效能考察紧密结合,推动创建工作提速增效。四是突出特色亮点。倾力打造法治海沧“十个一”精品工程,丰富法治创建内涵,打造“法治海沧”品牌。2012年,海沧区通过省依法治省办检查验收,被推荐参评“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海沧区局 吴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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