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获全省表彰
发表日期:2013-03-08 15:51 字体显示:

  在近期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总结表彰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上,我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获得省厅高度肯定:马巷司法所作为全省唯一司法所代表在会上作交流发言,市司法局、湖里区司法局作书面经验交流;思明区司法局、翔安区司法局被评为“2010-2012年度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先进区司法局”并记集体三等功一次,胡育瑞等5人被评为“2010-2012年度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先进个人”并记个人三等功一次;思明区司法局嘉莲司法所等8个司法所被命名为“2012年度福建省规范化司法所”;同安区司法局以及海沧区海沧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等5个街(镇)委员会、湖里区湖里街道康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35个村(居)调委会被授予“2012年度福建省人民调解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集美区侨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王惠林等5名人民调解员被授予“2012年度福建省人民调解能手”荣誉称号。         

(基层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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