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律援助中心获全国首批“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称号
发表日期:2013-03-08 15:59 字体显示:

  近日,司法部通报表彰全国首批“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榜上有名。近年来,我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践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宗旨,不断完善和创新便民举措,努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大幅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努力实现应援尽援。二是打造全市“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实现全市援助网络全面覆盖。三是不断创新推出便民措施,全面推行“点援制”、落实“马上就办”、实行调解前置,打造政府“民心工程”品牌。四是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去年市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59件,案件回访率100%,群众满意率达100%,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市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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