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司法厅作出《关于表彰2012年度十佳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决定》。我市报送的《白某某劳动争议案》和《李某某医疗过错人身损害赔偿案》两个案例入选十佳。近年来,我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关注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一是窗口不断前移。依托老龄委、救助站等建立9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网络实现了全市覆盖,方便老年人就近申请法律援助。二是开辟绿色通道。凡是老年人上门咨询,都优先安排律师解答咨询;凡符合条件的予以优先受理并指派熟悉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并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律师办理。三是提供上门服务。对一些年龄较大、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接到申请后提供上门援助服务,并在结案后及时进行上门回访。四是积极开展宣传。将老年人权益的相关内容印成宣传材料,组织全市法援工作者走向街头向社会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老年人维权工作。
(市法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