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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火灾丧性命 耐心调解化纠纷
日期: 2014-01-21  字体:

  201381下午3点多,湖里区政府大楼下聚集了一大群人,其中十余人穿着丧服,手捧遗像,围着大楼不停地哭闹着并烧纸钱。一时引来无数路人驻足围观。经了解,原来这些人是“寨上7.30火灾事故”中死者的家属,因要求房东进行赔偿而与房东发生纠纷,试图采取围堵行为引起重视。

  一、纠纷简介

  经了解,“寨上7.30火灾事故”中死者汪伙成、郭秀气两夫妻系来厦打工的惠安人,十几年前就来到厦门讨生活,生活并不宽裕,生育的三个女儿也都没读几年书,早早地跟着他们出来打工了。在厦打工期间,他们向高殿社区寨上某居民小组租赁了分别位于高殿社区步行街3号店面和11号店面,与其两个女儿一起经营鞋店。因为店面不允许住人,他们就在店面对面租了两间出租屋用于居住。有时关店晚了,或者清个货理个货什么的,又或者临时有点什么事的,图个方便,他们便直接睡在鞋店里头。房东知道后,多次要求他们不得在店里睡觉。然而也一直平安无事,他们也就不当回事,时不时地住在店里面。

  2013729晚,汪伙成外出与人喝酒,妻子在店里等老公回来。由于汪伙成喝多了回来较晚,夫妻俩便又在店里的阁楼里睡下了。没想到厄运就此降临了。凌晨4时许,鞋店突然失火,汪伙成夫妻不幸双双身亡。噩耗传出去后,大批家属匆匆赶来,气势汹汹地向房东讨要说法。

  二、调解经过

  殿前司法所迅速介入,安抚家属的情绪后,告知他们解决纠纷的方法有双方协商解决,申请人民调解或向法院起诉等几种渠道,希望他们理性维权,不要采取过激行为。经过一番耐心的劝说,死者家属选择了调解。死者家属认为店面没有消防通道,存在安全隐患,是造成亲人死亡的直接原因,要求房东赔偿人身损害、店面装修及店面存货共359.5万元。而房东则认为他们没有过错,在出租期间曾多次前往店面,明确告知店面不允许住人,且承租人也为此在对面承租了住处,因此避而不见。基于死者家属特殊的情况,司法所调解员向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街道民政部门及社区很快就向死者家属进行慰问,送出了慰问金1万余元,并说服了房东出来调解及给来厦处理后事的家属安排食宿,取得了死者家属的信任。继而调解员向死者家属阐释了诉求的提出要合理合法,而死者家属根据“厦门6.7 BRT爆炸事故”的赔偿标准来计算,是不合适的,且受损的货物和装修的材料多为死者家属自己提的,没有经过对方核实,不能作为证据。若此类案例,根据以往的判例,房东最多承担20%30%的责任,因此死者家属提出的359.5显然不合理。在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引导下,死者家属的诉求总算有了松动。在协商过程中,房东却提出出租店面属集体所有,任何协商结果均需要村集体开会通过,况且目前消防安全鉴定结果还未出来,无法确定过错。而死者家属认为消防部门的鉴定程序需要时间较长,他们希望能够尽快将死者入土,无法等待消防鉴定结果。调解一度陷入了僵局。

  司法所调解员立即分开双方当事人。针对一方是村集体组织的特殊性和另一方急于处理后事实际情况,调解员多次上门安抚死者家属,并多次前往社区小组代表住处与村小组代表商谈。最终调解工作总算有了新的进展,房东愿意先给予死者家属10万元的人道主义补偿,其余问题待消防鉴定确认后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然而在死者家属听到消息后,对房东提出的补偿极为不满,当场扬言将采取自己的方式推动事态发展。调解再一次陷入了僵局。次日,死者家属再次前往街道办、区政府上访,要求政府出面解决。调解员每次都在相关部门领导的协助下将死者家属劝回调解室,不断开导死者家属,并列举多起类似的调解案例,最终皇天不负苦心人,成功地将双方的诉求争议锁定在了40万元左右

  三、调解结果

  827,消防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有结果,但是仅对起火点进行了判断,并不能直接划分双方的责任。于是在调解员的引导下,双方当事人同意各退一步,于2013828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房东支付死者家属汪某、胡某等人人道补偿款38万元,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汪某、胡某等人收到所有款项后,本起纠纷就此终结,双方不得就此事再向任何部门提出任何主张和要求。至此长达一个月的艰辛调解历程终于圆满完成。

  四、点评

  本起纠纷是由店面突发火灾造成租户夫妻双双死亡而引发的死者家属与房东之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与租赁合同纠纷。在本案中,调解员的及时介入,有效安抚死者家属,防止事态恶性发展是最终达成调解的前提所在;其次,依法依理分清事故各方责任,降低死者家属过高的不合理赔偿诉求,明确房东责任是本次调解成功的关键所在;再次,调解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善于把握当事人的心理,“晓情动理”也是本次调解成功的保障。本起纠纷成功调解的意义在于教育当事人在法律的框架内合理诉求,而不是漫天要价,更不是聚众上访,从而增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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