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春节前夕意外致死 联合调解维护稳定
日期: 2014-01-21  字体:

  一、调解情况

  【案情简介】2013春节前夕,海沧区石塘村村民吴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出门,准备采购年货。行车至海沧沧虹路与海裕路交叉路口拐弯时与一辆直行的重型专项作业车(车辆所有人:某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发生碰撞,当场摩托车严重损坏,驾驶人吴某伤势严重,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现场勘查认定,死者无证驾驶报废车辆并违法交通指示灯超速行驶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负主要责任;园林景观公司的重型作业车没有开启警示灯,存在安全隐患,对事故承担一定责任。死者家属不服警方的责任认定,要求园林景观公司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索要1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园林景观公司不同意,死者家属便组织起来围堵园林景观公司,影响该公司正常经营,并扬言如不能满足其诉求将在该公司搭设灵堂。园林景观公司于是派代表来到海沧司法所寻求调解。

  经查,死者家庭条件确实较为困难:大伯瘫痪卧床,伯母早年改嫁,膝下无子;叔叔因失心疯,多年前走失后至今下落不明;大哥因患小儿麻痹症终身致残;二哥是聋哑人,受社会赞助尚在特殊教育学校学习;母亲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家中还有一位年逾八十的祖母,家庭的重担全都压在死者父亲吴福某一人身上,53岁的他早就满头白发,苍老得看似年近七旬。吴某体恤父亲的艰辛,在中专学了电焊手艺后在一家铝合金件加工店当学徒赚钱贴补家用,同时还自学自考大专,“等我技艺娴熟了也能拿到大专文凭,到时候就能找份收入好点的工作,咱家的生活就会好起来了。”死者吴某生前曾这样鼓励父亲吴某福。怎料一场事故却把这美好的憧憬打得支离破碎,也给这个本已脆弱的家庭一记致命的打击。

  【调路与解思措施】由于事故发生于春节前夕,若不及时妥善化解纠纷,该事故引发的一系列并发症极有可能影响春节期间社区的稳定和安全,和谐更无从谈起。然而在法律面前,死者家属的诉求于法无依,其诉求几乎不可能得到满足,不仅无法抚慰死者家属的伤恸,而且还可能把这个家庭拖入长时间的诉讼,这对死者家属来说无疑是一种残酷的煎熬。若审判结果与预期索赔金额可能差距巨大,过后又极有可能导致死者家属再次出现过激行为。

  为此,街道调委会一方面立即组织调解人员赶到纠纷现场,及时疏导、劝阻、安抚死者的家属,为下一步的成功调解争取到足够的缓冲的时间;另一方面,在征得上级领导机关的同意和批示后,联系交警大队、钟山派出所和石塘村委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合调解小组(以下简称联调组),共同磋商和具体负责调解工作,以便卓有成效地开展进一步的工作。街道调委会副主任郭跃礼牵头召开了联调组会议,会议经过分析讨论,认为纠纷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具体的赔偿数额上,为高效合理地化解纠纷,决定采用“兵分两路,两种路线,齐头并进”的策略,分别对纠纷双方进行调解,并及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调解策略。

  【调解过程】针对这种复杂的情况和可能面临的严重后果,围绕矛盾焦点,在维护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原则指导下,联调组的调解人员灵活细致地展开了斡旋,以寻求双方利益的平衡点。

  针对园林景观公司,联调组派出了法律专业水平较高的小柯来负责劝解。小柯从法律角度对此事件进行了分析,指出该公司在此次事件中也并非完全无责,如若诉诸法律,胜负犹未可知。再者,通过诉讼手段未必就能让此事件得以平息,此纠纷最好的解决方法在于调解。园林景观公司的代表频频点头,立场似乎有所松动,于是小柯又进一步以情为突破口,以理为出发点,痛陈了死者家庭条件的困难,同时又从此次事件对该公司声誉和经营的影响上分析,为该公司处理此次纠纷提供了理性中肯的建议。经过小柯的不懈努力,该公司的代表终于表示让步:“没想到他们家这么困难啊,又快要过年了,这样吧,我们愿意赔偿,但是我们公司毕竟能力有限,最多只能给40万,同时我们也会组织员工进行募捐。这么做一来是出于道义,聊表心意,二来对树立我公司的正面形象也有好处。”

  另一组负责做死者家属工作的调解人员在得知园林景观公司的意见后,将调解的重心从安抚缓和情绪转为商讨实质性的内容,即具体赔偿数额上。调解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死者家属,交警认定事故的主要过错在于死者,如果诉诸法律,胜诉的可能性不大,即便胜诉了,所获补偿也不多,款且这期间还将消耗大量的精力和金钱。而如果坚持采取过激的手段,不仅无法轻易拿到补偿,还可能触犯法律,于己不利。终于,理性战胜了感性,死者家属冷静了下来,拉着调解人员的手说:“感谢政府的同志为我们的事这么操心,你们说的我都明白了,也听进去了,人死不能复生,再怎么闹人也活不过来了,现在对于我们家来说,能尽快拿到一笔合理的经济补偿,缓解压力,才是最实际的,相信这也是吴某的在天之灵最希望看到的。”

  【调解结果】在调解人员的不懈努力以及各相关单位的全力配合下,双方当事人最终和解并签订了书面协议:园林景观公司当场向死者家属支付赔偿金人民币40万元;吴某家属为此前的不当行为向园林景观公司真诚道歉。双方终于化干戈为玉帛。后来,公司还向单位员工募得捐款人民币6万元,后由调委会转交死者家属。死者家属再三对公司的诚意及司法所的努力表示感谢。区委、区政府对司法所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辖区和谐稳定给予高度肯定。

  二、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交通事故引起的赔偿纠纷。案件的特殊点在于死者本人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但因家庭情况特殊,他的死对这个困难的家庭而言可谓灭顶之灾,而且事件发生的时间恰逢春节前夕,极易影响社会稳定。本着为民、便民、利民的精神,秉持为民负责的态度,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联调组及时介入调处,多方协作使得这一起特殊的纠纷最终得以快速圆满地解决。本案中,调解员认真调查纠纷发生的来龙去脉,依法依理进认真细致分析,提出充分的、有说服力的事实及法律依据,使得吴某家属接受赔偿,也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并向公司表达歉意。另外,从人性化的角度使得公司在无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愿意依情理提高补偿标准,并组织捐款,不仅使纠纷得到完全化解,还向社会传播了正能量。本案的成功调解说明了基层政法单位对涉及稳定问题的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了联合调解的优势。

收藏】 【打印】 【关闭
Copyright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07054024号
版权所有:厦门市司法局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西路1号
值班电话:0592-5289000,3759000 值班室传真:0592-3759168 办公室传真:0592-5289300
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3759082 3759055 3759017 3759053 3759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