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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意外死亡 人民调解促和谐
日期: 2014-01-21  字体:

  调解情况:

  20121238时许,装修工席华培与三位工友在集美区嘉庚路14号(114-116206室内装修,席华培在搬水泥时突然倒下,工友当即拨打120,将席华培送到厦门集美第二医院进行抢救,1239时许医院抢救无效,确认死亡。死者家属获悉噩耗后,心情非常悲痛,次日即从四川赶赴厦门。死者家属席巧丽等人多次找包工头苏太春和谢德兴交涉,他们认为席华培是在雇佣期间出了事,应认定为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包工头须至少支付40万元的赔偿金。包工头则认为席某的意外猝死是其自己身体的原因,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拒绝赔偿。双方各执一词,分歧较大。后死者家属又向死者所装修房子的房东洪清日要求死亡赔偿,房东亦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责任。于是他们三方就席华培死亡后的相关善后事宜产生纠纷。死者家属见事情僵持不下,情绪立即激动起来,扬言要纠集几十人到区政府上访。

  获悉情况后,集美街道调委会高度重视,意识到如果处理不当,纯粹的意外死亡事件极有可能转化为群体性突发事件。集美街道调委会经过认真研究,选派了调解经验丰富、熟悉社情民意的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工作,努力引导死者家属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为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做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劝说死者家属通过正常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而不能利用纠集闹事等不当方式来解决,终于,死者家属接受了劝解,情绪也得到有效控制。

  调解人员经过认真分析,发现这起纠纷争议的焦点在于包工头及房东对席某的死亡是否负有过错责任。为弄清这一问题,调解员先是找到了当时在场的死者工友,向他们详细了解事情发生的始末;然后仔细查看了派出所的报案材料和医院的病理报告。在充分调查后,调解员查明:席某是因心肌梗塞导致猝死,不属于工伤赔偿的范畴,但考虑到席某千里迢迢来厦门谋生,实属不易,况且他又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包工头和房东出于人道主义可以给予死者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调解员一面从法律上向死者家属阐明责任归属问题,一面从道义与情理上和包工头和房东沟通补偿事宜。经过三天的多次调解,三方最终达成协议:由苏太春支付贰万元,谢德兴支付捌仟元,洪清日支付壹万肆仟元,合计肆万贰仟元,作为席某意外死亡的人道主义补偿款。几经周折,多次努力,该纠纷终以调解结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案例点评:

  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要始终掌握主动权,让当事人之间随着人民调解员的思路,围绕案件的核心和焦点去沟通。人民调解员只有有效控制、掌握整个调解的局势,然后针对不同的当事人采用不同的策略进行调解,才能避免在枝节问题上纠缠不休,防止出现事倍功半的现象。在调解实务中,要掌握好语言运用的艺术性,巧、妙、有效地运用好语言,发挥好语言的魅力,适时打动当事人的心弦,使当事人容易、愿意接受自己的观点和建议,从而确保调解工作的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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