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厦门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4件,立案受理57件,不予受理、告知及作出其他处理17件。行政复议案件主要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土地、环保、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市场监督、卫生计生等领域。
在受理的案件中,已审结52件,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38件,占66.66%;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2件,占3.50%;终止行政复议(包括达成和解协议、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后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等情况)的10件,占17.54%;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1件,占1.75%;责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1件,占1.75%。与前3年同期相比,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及案件受理数量均保持在较高水平。从案件办理情况看,行政复议案件维持率有所下降,行政复议案件协调率维持较高水平;纠错力度加大,作出撤销和责令履行决定各1件,有效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供稿:厦门市法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