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任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和立法咨询专家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8-01-17 10:33 字体显示: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聘任以下人员担任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和立法咨询专家:

  一、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

  韩大元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

  王敬波(女)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

  朱福惠     厦门大学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朱炎生     厦门大学教授、法学院副院长

  吴 旭     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王桂英(女) 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律师

  王 哲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 海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律师

  涂崇禹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

  陈 雪(女) 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二、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

  王 兰(女)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王冬冬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厦门分院高级工程师

  王 莹(女) 厦门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经理

  王章华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龙小宁(女)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邓乃文     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律师

  卢昌义     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教授

  何丽新(女)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孙丽岩(女)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田家鹏     厦门日报社高级记者

  向永泉     厦门市委党校副教授

  刘志云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 蓓(女)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 璇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李小海     北京中银(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友华     集美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绍平     集美大学海洋与海商事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李毅阳     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朱孟楠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

  朱晓勤(女)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

  苏国强     厦门市鹭江公证处主任、公证员

  邹少荣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杨立茂     厦门市委党校副教授

  林秀芹(女)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林 涛     厦门知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林媛媛(女) 集美大学财经学院教授

  林蔚文(女) 厦门市委党校教授

  罗曙光     厦门世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卓屹松     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法务部总经理

  周 赟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

  郑 理     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副经理

  张建平     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照东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郭肖华     厦门理工学院数字创意与传播学院院长、教授

  郭宏清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凌世德     厦门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教授

  黄邦钦     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副院长、教授

  彭晋平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彭 莉(女)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蒋中祥     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蒋晓蕙(女) 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

以上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和立法咨询专家的聘期由聘书确定,其工作职责及工作方式按照《厦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厦委办发〔201639号)和《厦门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管理办法》(厦府办〔2014143号)执行,日常联络和管理工作由市法制局具体负责。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1218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12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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