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厦门市2019年行政执法统计的有关情况
发表日期:2020-04-01 09:33 字体显示:

根据《厦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市政府令第92号)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9〕73号)有关规定,我局对2019年全市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统计如下:


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情况综合表

 

序号

项     目

次(件)数

金额(万元)

1

警告(书面)

130221

——

2

罚款

2955804

150563.28

3

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财物

665

5796.26

4

责令停产、停业

391

——

5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许可证

10294

——

6

行政拘留

10842

——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58

173.93

8

行政处罚听证

60

——

9

行政许可

3283142

——

10

行政许可听证

7

——

11

行政强制措施

152154

——

12

行政强制执行

1188

——

13

纯行政检查

140109

——

14

转化为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

15724

——

15

行政征收征用

28844468

15239259.38

16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13593

——

备注: ① 所有数据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下同);

② 以上统计数据均包括市、区两级的行政执法情况(下同);

③ 以上统计数据包含厦门税务局、国安局、人行厦门中心支行、银保监局、气象局、邮政管理局、烟草专卖局等垂直管理执法部门;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共计36个单位纳入统计(市外办、国资委、审批管理局、信访局、机关事务局等5个部门无行政执法权限未纳入统计);其中,市属行政执法部门中,有行政处罚权但未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单位是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民政局、商务局、体育局、人防办、金融监管局等9个部门;另有市退役军人局、审计局、医保局3个部门有行政执法权限但发生任何行政执法行为。


2019年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为我市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发展不够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少数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不足问题依然突出,个别部门行政执法程序不够规范,履职尚不到位,部分执法部门较少实施行政处罚、未实施行政处罚甚至未开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执法、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2020年,全市行政执法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为我市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厦门市司法局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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