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度全市行政执法统计分析的报告
发表日期:2022-02-17 16:42 字体显示:

  市政府:

  根据《厦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市政府令第181号)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9〕73号)有关规定,我局对2021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如下:

  2021年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汇总表

 

  序号

  项    目

  次(件)数

  金额(万元)

行政处罚

  1

  警告(书面)

  545280

  ——

  2

  通报批评

  3

  ——

  3

  罚款

  1408474

  246273.86

  4

  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财物

  831

  65266.70

  5

  暂扣许可证件、吊销许可证件

  5125

  ——

  6

  降低资质等级

  2

  ——

  7

  责令停产停业

  164

  ——

  8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7

  ——

  9

  责令关闭

  19

  ——

  10

  限制从业

  14

  ——

  11

  行政拘留

  4863

  ——

  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79

  65.37

  13

  行政处罚听证

  111

  ——

行政许可

  14

  行政许可

  1183877

  ——

  15

  行政许可听证

  4

  ——

行政强制

  16

  行政强制措施

  196190

  ——

  17

  行政强制执行

  729

  ——

行政检查

  18

  纯行政检查

  177038

  ——

  19

  转化为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

  19479

  ——

行政征收征用

  20

  行政征收征用(包括行政收费)

  821

  17583059.91

  其他

  21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11779

  20.69

  备注: ① 所有数据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下同),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② 所有数据均包括市、区两级的行政执法情况(下同);

  ③ 所有数据均包括厦门税务局、人行厦门中心支行、银保监局、气象局、邮政管理局、烟草专卖局等6个垂直管理执法部门的数据(其中,行政征收征用次数不含税务局数据,气象局有行政处罚权但没有案件)。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等39个部门纳入统计(市外办、国资委、审批管理局、信访局、机关事务局等5个部门无行政执法权限未纳入统计),其中市直行政执法部门中,有行政处罚权但未行使的有:市委网信办、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体育局、医保局、金融监管局等7个部门;此外,市档案局(市委办)、机要保密局、退役军人局、审计局等4个部门有行政执法权限但未发生统计范围内的行政执法行为。

  2021年,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执法为民,做到严格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相结合,持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有效提高执法质量,为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典范城市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存在诸如个别部门执法程序不规范、履职不到位,有的部门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还需提升等问题。

  2022年,我市行政执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实施新行政处罚法为重点,严格落实《厦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深入推进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纵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加强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资格管理,强化全方位全流程执法监督,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努力开创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厦门市司法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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