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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 : 2019-12-23 15:44:29

  按照市委、市政府《厦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厦委发[2016]29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厦委发[2018]69号)的通知要求,我办紧紧围绕法治理政府建设的总目标,结合人防工作实际情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现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人防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人防法规制度建设,深入落实科学民主立法机制,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先后作出修订,且《厦门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2005年版)颁布13年后,已难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实际情况,申请将《厦门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纳入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市人防办结合工作实际由陈永茂主任亲自组织十余次改稿,并带队赴深圳、广州、南宁考察学习修法工作,并多次征求相关企事业单位及政府机关的意见建议,在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办法》的草案,市法制局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和拟定法规草案的程序规定》的要求及时开展了审查工作,并得到了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指导,最终形成《办法(草案)》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予以颁布。2018年10月11日,厦门市人民政府颁布了《厦门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75号,《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市人防办还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对历年来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要求,及时制定清理工作计划,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分别提出保留、修改和废止建议。

  二、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厦委发〔2016〕29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厦委[2018]69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审批效率,增强区域经济发展竞争力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市级人防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了实施人防行政权力的法律依据、具体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和监督方式等事项。在我办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人防行政权责清单及相关事项;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复制推广厦门自贸片区工程建设和市场准入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经验,推动有关领域审批服务事项取消、下放及调整。深入推进多证合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大力推动“证照分离”工作落实,省人防办授权厦门自贸区的2个事项由行政许可审批改为告知承诺制,实行网上受理,快递送达,并实现“一趟不用跑”。出台《厦门市人防工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共组织开展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人防设备生产安装、重点防护目标人民防空建设、群众防空组织等事项抽查工作抽查16次;依法公开政府权责清单,推动权责清单便利企业、群众办事。结合省人防办、省法制办、省效能办核发的《福建省人防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参考目录》,梳理市人防办权责清单,共计50个相关事项,明确了市、区人防行政许可、行政监督、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奖励、公共服务及其他行政权力和职权,并在市人防办网站、权责清单相关平台予以发布。同时,将行政审批事项共9个大项,22个小项(含6个自贸区审批改革事项)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执行,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对全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事项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我办实现部门内部信息共享,本部门出具的证照批文不再要求申请单位提供;推进部门间电子证照共享,凡是可以从证照库调用的证照批文,不再要求申请单位提供;取消收取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共有15个业务事项共压缩业务材料46项。

  三、加强法制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人防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人防法规制度建设,深入落实科学民主立法机制,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先后作出修订,且《厦门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2005年版)颁布13年后,已难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实际情况,申请将《厦门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纳入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市人防办结合工作实际由陈永茂主任亲自组织十余次改稿,并带队赴深圳、广州、南宁考察学习修法工作,并多次征求相关企事业单位及政府机关的意见建议,在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办法》的草案,市法制局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和拟定法规草案的程序规定》的要求及时开展了审查工作,并得到了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指导,最终形成《办法(草案)》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予以颁布。2018年10月11日,厦门市人民政府颁布了《厦门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75号,《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市人防办还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对历年来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要求,及时制定清理工作计划,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分别提出保留、修改和废止建议。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进一步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坚持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相统一的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结合市人防办工作实际,制定了《市人防办党组议事规则》、《市人防办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凡涉及重大行政决策方案的议题,提报单位要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完成风险评估工作,按相关规定到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关联部门进行会签,并经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党组会或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对于涉及有关法律、人防建设、经济利益等方面问题,充分发挥我办常年法律顾问作用,组织法律顾问进行相关法规政策及可能产生经济后果进行分析论证,凡是涉及财政资金支出、人防工程租赁方面订立的采购及租赁合同都经过了合法性审查。

  五、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办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机构建设,不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人防依法行政执法水平,规范执法程序,10月29 至31日,办陈永茂主任带领机关相关人员前往福州市参加全省人防依法行政培训班,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和国家监察法、人防行政执法程序和相关文书、行政诉讼法、公益诉讼等相关问题进行学习;集中组织8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以考试为契机,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学习,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人防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研究制定了《人防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积极鼓励机关干部开展法治理论学习,提升法治思维能力。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了《厦门市人防行政执法实施细则》,对人防系统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抓好整改落实。认真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报告制度,我办全年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

  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人防执法与人防普法相结合,充分利用执法全过程向群众开展普法。在人防审批过程中,在公布相关执法依据、执法流程等材料的同时,要及时、主动、全面地向群众阐明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让群众更加明确相关规定,更好地做到知法、守法;在开展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过程中,做到结合检查普法上门,在执法过程中,结合法律规定和现场实际,通过检查对象的沟通,执法文书的制作,以及检查情况的公示等,以案说法,让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有更加深入的了解。

  六、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推进“七五”普法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七五”普法工作为契机,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由市人防办陈永茂主任任组长,熊余清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处室、中心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七五”普法工作的研究和决策。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日常工作。创新宣传载体,强化法治宣传。

  1、开展人防法律法规“六进”活动。健全完善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充分利用人防宣传基础设施和网站等传播载体,结合“3.1国际民防日”、“5.10人防演练”等大型活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建议,促进公民人防法律意识。进一步强化校园普法和青少年法制教育,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治文艺汇演、法治书画展览、法治图书阅读等校园普法活动。

  2、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加大人防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继续做好与各新闻媒体的协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积极组织投稿,进一步抓好人防法律、法规知识的社会宣传工作。一是完成新闻媒体录用人防稿件5篇以上。二是人防重点工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邀请记者跟踪采访报道。

  3、运用人防网站、电视、广播、报纸、板纸、宣传册、宣传单、电影等多种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使人防法律、法规知识深入人心。

  七、强化学习教育,提高队伍整体法治素养。

  1、将法制学习教育纳入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形成干部职工学法用法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以学习和领会十九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精神以及《人民防空法》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学习研讨会,教育和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精髓,增强诚信守法、依法管理意识和能力。

  2、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

  八、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办党组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始终把畅通信访渠道、维护秩序、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相联系,作为推进人防信访工作的重要任务,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能处具体牵头负责的信访工作机制。机关各处、各直属单位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消除各种信访隐患,坚持将一些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群众的合理诉求处理在基层,所有信访来信,都及时依法、依规得到了妥善的处理。

  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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