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审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表时间 : 2019-12-23 15:47:57厦门市法制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厦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厦委发〔2016〕29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厦府办〔2018〕69号)的有关要求,我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实施方案和通知要求的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2018年,厦门市审计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自觉融入厦门市改革发展大局,不断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行业、重点项目和资金、重点部门和单位的审计监督,共安排审计项目164个,覆盖了财政、行政事业单位、自然资源、经济责任、民生等方面。从已统计的审计项目看,审计专项资金31.38亿元,延伸审计83个单位,审计促进增收节支6.12亿元,审计查出违规金额4,117万元、损失浪费金额30,26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60,661万元,移送纪检监察等有关单位处理事项13件,逐步实现了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
2018年度,我局审计工作突出五项重点,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一是政策审计取得新成效。截至目前,已审计了7项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抽查了12个市直部门、6个区、79个单位,涉及财政资金27.04亿元。审计发现已到整改期限的142个问题中,133个已经整改,9个正在整改,整改率为93.66%。二是企业审计取得新提升。截至目前,审计机关共组织对11家国有企业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各项改革措施落实、法人治理结构、经营业绩真实性、自主创新等情况,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积极探索对境外投资和境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的延伸审计,以及购买审计服务、发挥内审作用等做法,促进国企国资审计监督工作取得新突破。比如,对某市属国有企业的审计,移送处理事项8件,及时揭示和反映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多项内部控制制度,追责问责数名负责人。三是自然资源审计取得新突破。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厦门市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方案(试行)》,推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常态化。按照省审计厅授权和市委组织部的委托,对南安市和市海洋渔业局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同步审计,对全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政策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了《部分土地出让后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专报获得市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统一组织区级审计机关对6个乡镇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探索将该项目纳入效能督查,对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督办,促进提升审计效率和效果。我市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经验做法得到审计署秦博勇副审计长的批示肯定。四是经济责任审计取得新进展。不断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共对21个单位25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突出任中审计和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今年的任中审计比例达到80%。五是民生审计取得新跨越。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补齐民生短板的系列政策措施,对厦门市促进就业帮扶资金、厦门市莲花水库移民安置和征地拆迁资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进行审计,推动惠及民生的各类政策有效落实到位。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审计法制建设。我局先后制定了21项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在完善机关党建、审计业务、行政管理等方面,形成一套制度约束机制。我局先后制定了《厦门市审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和《厦门市审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厦门市审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厦门市审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不断推进依法审计实践与法治建设紧密结合,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我局严格落实审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等制度,起草制定上述规范性文件时,充分、广泛听取各相关部门意见,并由外聘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提高审计制度建设的程序化、科学化水平。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统一安排,我局定期对相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在我局网站予以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我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了机关内部控制制度和机关内部管理事项清单,对行政决策程序、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律责任等均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二)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我局对于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同级审“两个报告”、审计结果公告等重要文稿材料、以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人事任免、审计机关移送处理书、审计专报和向上级审计机关的专项报告等重大事项均纳入了集体审议范畴;坚持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和审理制度,所有审计项目均纳入审理范畴,区分不同情况召开一般或重大审计业务会议,对所有审计项目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审计程序合法、审计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审计评价及处理处罚意见恰当;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要求,聘用了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陈照贤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不定时邀请专家、学者、律师等参加重大行政决策讨论过程,全方位推进了我局依法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健全审计监督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强化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移送违纪违法线索问题。
(二)完善审计执法程序。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分级负责制度,明确审计组成员、审计组主审、审计组组长、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审理机构、分管领导和审计机关负责人对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应承担的责任。审理部门加强了对审计项目取证环节的监督检查,对证据不充分、取证不合法的相关问题予以通报;严格落实《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管理办法》,不断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我局所制定的《厦门市登记报告干预审计工作行为办法》,严格落实登记报告干部干预审计工作行为,坚决排除对审计工作的各项干预;根据我局制定的《厦门市审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厦门市审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厦门市审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对于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行为,严格遵守上述实施办法的规定。
(三)积极创新审计执法方式。一是积极探索与纪检、巡察等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多次邀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领导参加审计进点会和审计回访,抽调了10多人次参加市委巡察、纪委办案、专项检查等工作。做好2个巡审联动项目的试点工作,探索同时进驻、同时动员、信息互通、相互协作、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1+X”专项督查工作制度,对9家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促进形成监督合力。二是加强审计资源统筹整合。组织区级审计机关通过上下联动方式开展政策措施落实、保障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政策资金等项目审计。发挥企业内审作用,抽调国有企业内审人员开展厦工集团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向4家会计师事务所购买审计服务,初步构建了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主动邀请海洋、环保等方面专家参与部分项目审计,拓宽审计视野与审计思路,提高审计质量。召开新一届特约审计员聘任仪式,形成民主监督与审计监督的有效结合。
(四)加强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力度。对审计项目逐一建立“审计问题清单”和“整改结果台账”,并及时报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强化审计结果运用。今年人大同级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61个问题,涉及52家单位,被审计单位均已采取多项整改措施,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制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截至2018年9月底,审计整改已取得初步成效。上缴财政资金4.65亿元,建章立制29项,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处理有关人员7名。
(五)健全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制定本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主体责任,促进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每月对审计人员平时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审计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组织对全市审计系统的审计业务进行考核,全面检查我市审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通过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认真查找审计工作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市审计系统内进行通报,督促各审计人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改进。2018年,我局共评选出6个市级优秀项目,6个市级表彰项目。通过评选优秀审计项目,促进了我市审计工作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使审计人员在严格、公正和文明执法等方面取得良好推动效果。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我局注重用制度约束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先后制定了21项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在完善机关党建、审计业务、行政管理等方面,形成一套制度约束机制。同时,审计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推行审计依法公开制度、纠错问责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自我监督。我局将审计结果公告在门户网进行公开,逐步加大了审计成果公开力度,自觉接受各部门及群众的监督。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我局已全面开通网上、网下受理信访渠道,为引导群众的合法诉求能够依照法定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解决提供良好的途径。本年度,我局涉诉案件一件,系陈某某申请追加我局作为被执行人案,我局认真做好应诉工作,目前该案尚在法院审理阶段。
七、全面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我局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建立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讲座、座谈交流等方式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形成集中学法和自觉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扎实做好审计人员的法治教育。我局通过邀请法律专家做专题讲座、组织参加法律知识考试、自学等方式,不断增强审计人员的法治理念、法律素质和依法审计的能力。同时,充分利用全局大会、党员支部会、处室交流会、廉政视频教育等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各项党员干部政治教育、审计业务培训、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强化了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三是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的依法审计能力。我局建立了审计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审计人员认真学习通用法律知识和审计法律知识,使审计人员熟练掌握执法依据、执法流程,不断提升审计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
(二)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一是利用日常审计工作,强化审计法治教育宣传。在日常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法治宣传已形成常态化建设,在促进被审计单位规范各项工作规范的同时,增强其审计监督意识,提高其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审计氛围。二是利用各种媒体资源,扩大法治宣传范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接受咨询、有奖答题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打造可听、可视、可触的多样化宣传网络。如利用本局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审计知识和审计人故事;局领导做客市长专线解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市委党校给学员上课普及审计知识;利用局内外网平台组织全市审计系统人员参加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积极利用报刊和电视台宣传审计知识;利用《厦门审计》内部刊物开展审计法律法规解读等。三是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打造良好社会氛围。在厦门市社会科学普及周期间,组织我市审计领导、专家到中山公园开展现场法治咨询宣传活动,让群众了解审计工作的性质、监督对象、如何参与审计监督等审计相关知识,并大力宣传近年来我局审计工作取得的优异成绩及审计人员的先进事迹,让审计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八、工作不足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8年,在审计署、福建省审计厅和厦门市政府等各级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我局围绕建设依法治国总目标,推进依法审计实践与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结合,不断完善审计各项制度,坚持依法审计、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实现审计执法科学民主、审计权力透明规范,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但工作中仍有诸多不足之处,如审计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深入、审计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诸多不符合规范的做法、尚未建立完善的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为此,下一步我局将发扬优点,克服不足,认真对照《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贯彻落实;继续组织人员深入学习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大力开展法治宣传,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依法审计工作纳入法治化、制度化管理轨道;尽快建立包含各个行业的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为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积极创新审计方式,进一步丰富审计手段,加大数据分析力度,拓展大数据技术运用,积极培养相关技术性人才,以进一步提升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审计机关的工作成效。
厦门市审计局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