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检察长为全市教师代表上法治课
文章来源:厦门日报 发表时间 : 2019-12-19 09:45:27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由它而生,教育系统的行政教育职责由它而起,青少年教育的重要性由它而定。每一位老师、同学和检察官,都是将宪法逐字逐句落地到现实生活中的躬行者……”12月4日下午,市检察院检察长、厦门第一中学法治副校长黄延强应市教育局邀请,以《愿为故乡水万里送行舟——检教携手共护校园安全》为题,在厦门第一中学高中部景行楼报告厅为全市教师代表上法治课。此次法治课选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举行,旨在通过授课,把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精神和法治助力校园安全建设的理念传达给全市检察人员和教职员工。
严格管理监督提高校园安全防险水平
“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从法治和教育两个方面,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结合点。”法治课上,黄延强以检察官和法治副校长的双重身份,从检察职能和教育职能的双重角度,立足“一号检察建议”,结合网络热议及检察机关办理的鲜活案例,以案释法、以事说法,深入浅出地阐明了检察机关与未成年人保护的关系、检察职能与教育职能的关联,关乎校园安全的性侵害、校园欺凌、毒品、家暴等“四种威胁”以及如何关上闸门、杜绝风险。他指出,面对这些威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领导要通过细致排查隐患,严格管理监督,注意内外有别,并加强师生教育,提高校园安全防险水平;而作为密切接触孩子的老师们,要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做到见微知著、见机行事,严于律己、为人师表,乐教善教、讲究教法。“让保护的号角先于犯罪到达孩子的世界。”最后,黄延强检察长化用诗句“愿为故乡水,万里送行舟”强调,不管是教育工作还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都应该像故乡之水一样满含温情地对待每一个孩子,助力他们扬帆起航。当天,市、区教育局及各直属学校负责德育、保卫、法治教育的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两级检察院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检察官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未未同鹭人”讲师团代表及厦门一中部分师生共800余人参加活动。
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
我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尤其是近几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创立社工参与帮扶矫正未成年人制度,制作AR防性侵课程,开展亲子教育项目和“女童保护”项目,成立讲师团队伍,并持之以恒地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不仅延伸了办案效果,还给予未成年人更综合的保护、更有效的矫治。此外,市检察院还于近期增设第九检察部,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据悉,“一号检察建议”是一份将检察职能与教育职能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检察建议。自“一号检察建议”发出以来,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共同成立了“未未同鹭人”讲师团,通过更多专业讲师的参与,将防性侵课程覆盖到更多的学校特别是偏远学校;推动建立法治示范校、聘请了学生法治观察员,并先后18次进入学校特别是案发学校督导。下一步,市检察院和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强化检教合作,切实保障学生权益,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文/图 本报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陈松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