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2018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的安排,同时结合2019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的编制,现就2018年立法课题结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课题责任单位按照年初所申报的立法课题,抓紧做好课题的结题工作,并形成课题成果。课题成果是编制2019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的重要依据,也是拨付课题经费的必要资料。
二、请各课题责任单位于11月9日(星期五)前,向市法制局报送立法课题成果。2018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确定的法规、规章正式项目以及已按要求报送立法课题成果的,可不再报送。
课题成果包括以下材料:
⒈立法课题调研报告或者立法后评估报告。未列入立法后评估课题,但属于对法规、规章修改项目的调研报告,还应包括立法后评估的内容或者提交单独的立法后评估报告(含电子版);
⒉法规、规章草案或者相应的立法框架(含电子版);
⒊专家等对课题成果的验收评审意见(拟由市法制局组织验收评审的除外)。
相关电子版材料应当与书面材料一并报送,也可通过金宏网发送至市法制局或者发送至电子信箱fzj_lx@xm.gov.cn。
三、为提高课题成果验收评审质量,增强2019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编制的科学性,我局将视情对2018年立法课题中有关单位申报为2018年正式项目的课题组织验收评审工作,对其列入2019年市政府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评审经费从责任单位课题经费中支出。具体工作安排由我局另行通知相关责任单位。
(联系人:廖欣、陈思吟;联系电话:2896918、2896917)
厦门市法制局
2018年10月11日
相关课题责任单位名单:
⒈市卫计委
⒉市教育局
⒊市公安局
⒋市民政局
⒌市财政局
⒍市人社局
⒎市规划委
⒏市国土房产局
⒐市环保局
⒑市建设局
⒒交通运输局
⒓市海洋与渔业局
⒔市文广新局
⒕市市场监管局
⒖市质监局
⒗市市政园林局
⒘厦门港口局
⒙市执法局
⒚市知识产权局
⒛市会展局
21.市邮政管理局
22.市台办
23.市老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