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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研究通过厦门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修正案草案
发表日期:2020-05-18 09:19 字体显示:

  日前,市政府召开第9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早在1997年,我市就制定出台了《厦门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该法规的实施为我市无偿献血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此次法规修改,围绕进一步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体现文明厦门、爱心厦门,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完善:一是进一步营造无偿献血的良好社会氛围,将每年六月定为我市无偿献血宣传月,并鼓励公共场所,社区,公共交通工具运营单位等积极配合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二是进一步增加了无偿献血的激励措施,给予荣获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捐献者免费进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享受每年一次健康体检等优待政策,并将对无偿献血者和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的表扬、奖励提高到市人民政府层级;三是进一步扩大了无偿献血参与范围,将我市无偿献血者年龄上限提高至六十周岁,并将将两次献全血间隔期调整为男性一般不少于三个月、女性一般不少于四个月。

  《厦门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修改)》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立法计划确定的法规正式项目。该《修正案(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以议案的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立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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