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公告要求,现就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7月8日至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A厅13号、14号窗口(云顶北路842号,BRT“市行政服务中心站”东侧)。
二、现场审核应当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员应当由本人亲自前来办理审核手续,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学历证书原件;
材料原件审验、扫描后退回。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其他事项
(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司法部审核授予,颁发时间另行公告。
(二)领取证书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亲自前来办理。
(三)请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厦门市司法局
2021年7月1日
咨询电话:2367273
申请期间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电话:7703721、 7703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