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当前防疫工作实际,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即日起,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现场申请行政复议,向厦门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并附寄行政复议申请书、身份证明、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据材料,邮件封面上注明“行政复议申请”。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厦门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咨询电话:2367175,2367177;
邮寄收件单位:厦门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处,收件人:行政复议与应诉处;
邮寄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西路1号;
邮政编码:361009
感谢市民群众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厦门市司法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