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0月12日起市司法局恢复接待群众现场申请行政复议工作。群众现场申请应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测温、验码、戴口罩、保持一米线间距”等工作,严格控制大规模人员聚集。
为减少人员密集接触,提倡通过邮寄方式向厦门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厦门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咨询电话:2367175,2367177;
邮寄收件单位:厦门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处,收件人:行政复议与应诉处;
邮寄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西路1号;
邮政编码:361009
特此公告。
厦门市司法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