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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研究通过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
发表日期:2022-05-07 16:21 字体显示:

  日前,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以问题为导向,围绕辅警的范围、职责、招聘、管理和保障五个方面进行相应制度设计:一是明确《条例(草案)》所调整的辅警范围是依照条例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不含社会群防群治力量、公安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和公安事业编文职人员;二是结合厦门实际,明确辅警在公安机关的组织和指挥下或者人民警察的带领下可以从事的具体工作;三是明确辅警额度确定原则和招聘的原则、条件、程序等,把好辅警“入口关”;四是明确辅警管理责任主体、建立健全教育训练制度和考核制度、规范辅警着装、证件、警用器械使用等,加强对辅警的管理监管;五是明确将辅警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明确辅警的权利义务、建立可动态调整的薪酬制度和层级晋升制度等,做好辅警队伍的职业保障。同时,《条例(草案)》还对公安机关应当与辅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辅警在履职过程中的请示报告、履职回避,以及辅警的保险、优抚、优待等作出了规定。

  《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立法计划确定的法规正式项目。该《条例(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以议案的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厦门市司法局立法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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