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公告要求,现将厦门市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现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星期六、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地点: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厅17、18号窗口(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
二、现场应提交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以现役军人身份报考的申请人,除提交居民身份证外,还需出示本人有效现役军人身份证件。
2.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1)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以及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2)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现役军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申请人需提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3)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持军队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国内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4.如申请人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C证,申请时须将正副本原件一并交回。
5.如申请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或出生日期与毕业证不相符的,需要提供户籍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上述材料经工作人员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5年1月2日。
三、居住在台湾地区的成绩合格人员申请办法
居住在台湾地区成绩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资格申请信息后,可以直接前往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按上述时间、地点)提交申请材料;也可以通过厦门市司法局委托的台湾社团法人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办理申请材料转递事宜(地点:台北市开封街一段66号4楼,联系电话:886-(02)2389-2388)。
四、其他说明事项
1.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2.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应当由本人前来办理。
3.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的时间另行通知。按照司法部公告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由本人领取。
四、现场申请要求
今年采取“网上预约、错时申请”方式。请申请人通过“厦门数据管理与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唯一预约系统)进行预约,具体如下:
网上预约步骤:关注“厦门数据管理与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政务”→点击“预约服务”→选择预约部门:厦门市司法局;→选择事项:综合业务→法律职业资格现场申请→确认预约时间并输入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后预约完成。
厦门市司法局
2024年12月18日
咨询电话:
1.0592-2367273(厦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2.0592-7703721 、7703722(申请期间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