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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司法局关于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向社会征求项目方案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5-12-19 16:55 字体显示:

  为充分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等后续采购相关情况,现就我局及直属单位厦门司法强戒所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面向市场公开征集项目初步方案,作为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的参考材料。欢迎各市场主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交应征文件。

  一、项目名称

  厦门市司法局及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能源费用托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概况

  本项目由厦门市司法局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和直属单位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两个子项目组成,目前两个子项目均已完成能源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可在现场踏勘时详细了解。

  厦门市司法局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项目地址位于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西路1号,独立大院,建筑面积8722.55平方米,由主楼和群楼两部分组成,主要能耗为建筑用电。由专业节能服务公司对现有的用能机构和能源设备进行系统性优化改造,搭建智能用电管理系统,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机关整体能源消耗,为用能单位提供能源费用托管的合同能源管理。

  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项目地址位于园山南路,独立大院,总建筑面积33132.68平方米,主要能耗为建筑用电。由专业节能服务公司对现有的用能机构和能源设备进行系统性优化改造,搭建智能用电管理系统,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机关整体能源消耗,为用能单位提供能源费用托管的合同能源管理。

  三、征集要求

  (一)征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后续采购情况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2.项目服务方案建议:针对本项目实际需要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技术保障、服务团队配置建议、进度款项支付及结算建议、履约验收方案等有关内容;(格式自拟)

  3.对技术评分、商务评分部分提出的建议评分项及具体内容。

  备注:各市场主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交应征文件,对于项目服务的技术标准应当满足至少三个供应商符合的要求,不得提供有失市场公允的倾向性内容。本次征集所收集的服务方案,将用于编制采购需求参考使用,采购人及咨询单位不向任何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应征文件及方案成果将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对本次征集的应征文件及方案成果进行筛选、综合优化,用于项目后续采购,涉及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纠纷等内容请勿在应征文件中体现。在应征人递交了应征文件的同时,视为已同意本款规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资质:拥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3个类似项目业绩;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报名截止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的书面声明并附上企业信用报告。

  四、现场踏勘

  1.集中踏勘时间:2025年12月25日上午9:00,踏勘集合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西路1号,未在此时间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已清楚相关事项,不再补充组织现场踏勘活动。

  2.供应商踏勘时可进入征集单位的项目现场,但不得因此使征集单位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征集单位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征集单位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征集单位对供应商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五、应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9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内投递应征文件的将被拒收。

  递交方式:按照征集要求第一、二点中材料排列顺序,将全部资料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并将PDF文件、与PDF一致的word文件一同发送邮件至联系人电子邮箱(PDF如多页须加盖骑缝章),主题: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公司名称。

  六、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征集公告在厦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xm.gov.cn),征集结果均不作书面通知或回复。潜在供应商提交的材料,仅作为编制本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参考,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592-2367281、13606010060        

  邮箱:sfczw@xm.gov.cn

  厦门市司法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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