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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开招聘非在编辅助岗位人员公告
发表日期:2026-07-20 07:50 字体显示:

  福建省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公开招聘非在编辅助岗位人员公告

  (2026年7月)

  因工作需要,福建省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名,从事辅助岗位。具体详见《福建省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开招聘非在编辅助岗位人员岗位信息表(2026年7月)》(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有责任感、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残疾人辅助岗:食堂服务保障人员(1名)。

  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性别、专业、户籍、学历类型不限,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至2008年7月期间出生)。

  其他要求:(1)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①残疾类型为视力、残疾等级为四级的;②残疾类型为听力、残疾等级为四级的,通过佩戴助听设备能用语言顺畅交流,如持有其他机构颁发的残疾证,应于体检前提供残联颁发的相应残疾人证。(2)请注明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以及残疾人证号,以便进行审核。(3)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岗位设置:主要从事食堂后勤服务保障,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开展清单统计、货物搬运、食材验收和其他保障工作;能吃苦耐劳,可以独立承担值班任务和正常加班;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保密意识和责任心。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7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

  1.请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按照我单位要求将报名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至邮箱xmqjs@xm.gov.cn,邮件标题注明“报考岗位+姓名”。

  2.请报考者据实填写《福建省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开招聘非在编辅助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 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残疾人证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原件待资格复核时核验。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3.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者自考、辅修等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四、考试方法

  (一)资格复核

  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司法局指导福建省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者参加笔试(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未超过5人,免笔试仅面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者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面试资格复核:

  1.《福建省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开招聘非在编辅助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贴上照片,“应聘人”一栏需本人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残疾人证、毕业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面试资格复核地点:福建省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厦门市湖里区园山南路761号)。

  (二)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根据通过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确定考试。如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5名(含)时,考试由笔试(50%)和面试(50%)组成,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未超过5人,免笔试仅面试(10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文字能力,卷面分100分,合格线60分,题型为主客观题,考试时长2小时。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从通过面试资格复核、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等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综合总分

  笔试+面试: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仅面试:综合总分=面试成绩×100%。

  从笔试、面试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分数相同录取笔试成绩优秀者;笔试、面试都同分,采取加试面试决定)。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厦门市司法局指导福建省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组织,体检标准按本次招聘简章要求执行,根据厦残联〔2022〕59号、厦残工委办〔2023〕1号文件关于残疾人相关的体检要求落实。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福建省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福建省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厦门市司法局指导福建省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考察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的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学历(位)

  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七、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司法行政网(http://sf.xm.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福建省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提请厦门市司法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其它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福建省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纪检监察室监督实施。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和邮箱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请留意接听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福建省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商请厦门市司法局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1.《福建省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开招聘非在编辅助岗位人员岗位信息表(2026年7月)》

  2.《福建省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开招聘非在编辅助岗位人员报名表》

  福建省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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