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法制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6-12-01 字体大小:[ ]

2016, 我局根据厦府办[2016]88号文件和相关对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现将主要任务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到人。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61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号)和《厦门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厦府办〔201688号)的任务和要求,印发了《厦门市法制局关于印发落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具体措施的通知》(厦法制综〔20168号),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到处室,责任落实到人,并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

二、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主要任务。按照推进五公开的要求,结合我局履职实际情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政务主动公开工作,依法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正确界定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二是围绕深化改革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按要求开展本单位清单编制工作,编制本单位责任清单30项,报市政府审核通过后,及时在局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要求及时公开2015年度部门决算、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相关情况,进一步提高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的透明度。四是积极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市政府出台的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均在市政府网站和本局网站公开。本年度通过局网站主动公开各种政府信息210余条,内容涵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可以公开的文件,政府法制工作通知、通告、工作开展情况,财政资金(部门预、决算)使用情况,人事任免情况以及其他政府公开信息等各类信息

三、认真做好规章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今年度起草的法规规章均在局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及时将采纳情况予以公布。在局网站开设“政策解读”、“在线访谈”专栏,对关系民生的相关规章进行解读,对新出台的《厦门市建筑废土管理办法》、《厦门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和《厦门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等关系民生和社会关注的相关规章进行解读。建立完善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和制度建设,对重大政务舆情及时回应,对电动自行管理立法中社会关注和群众反映的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达到较好的效果。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政务服务。我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先后开发建设了法规规章意见征集系统、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检索系统、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及查询系统 、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系统、行政处罚网上运行系统等政务公开平台。这些平台的运行,便利公众了解和查询公开的市政府、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便利当事人查询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便利相关部门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也便利群众有序参与立法。为促进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及查询的便捷性,结合我局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职权类别和业务主题等分类提供了政府立法工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申报、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执法证申领等办事指南,提供了厦门市人民政府立法课题申请书、厦门市行政执法证申请表、行政复议申请书、厦门市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厦门市法制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的表格下载等实用的网上办事功能。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完善相关机制制度。我局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包括局各处室负责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成立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落实政务工作责任,确定专门人员做好政务信息的收集汇总、分类整理和上网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时限、保密审核、年度报告、经费保障、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

 

                                                       厦门市法制局

                                      2016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