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法制局关于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日期:2017-11-30 字体大小:[ ]

根据贵办关于做好对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自查的要求,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时限、保密审核、年度报告、经费保障、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二、明确责任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745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厦府办〔201780号)的任务和要求,印发了《厦门市法制局关于印发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具体措施的通知》(厦法制综〔201711号),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到处室,责任落实到人,并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

三、扎实推进,做好政务公开各项主要任务。一是认真做好政务主动公开工作。依法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正确界定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二是按要求开展本单位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编制本单位责任清单30项,报市政府审核通过后,及时在局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要求及时公开2016年度部门决算、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相关情况,进一步提高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的透明度。四是积极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市政府出台的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依法在市政府网站和本局网站予以公开。五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已及时规范发布。

四、认真做好意见征集、规章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工作,对拟出台的《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厦门市海上安全交通管理条例》和《厦门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在局网站开设“政策解读”、“在线访谈”专栏,对《厦门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厦门市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暂行办法》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汽车租赁安全管理的决定》等关系民生和社会关注的相关规章进行解读。建立完善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和制度建设,对重大政务舆情及时回应,取得较好效果。

五、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提供高效便利政务服务。我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先后开发建设法规规章意见征集系统、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检索系统、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及查询系统及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系统等政务公开平台。这些平台的运行,为群众有序参与立法提供了便利,方便公众了解和查询公开的市政府、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方便当事人查询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也有利于相关部门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

 

 

                                 厦门市法制局

                                               2017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