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1-14 字体大小:[ ]

  厦门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门户网站为载体,延伸新媒体平台,丰富互动交流内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履行信息公开职责

  为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机构改革后,我局第一时间调整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力量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进行了更新完善,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及网站日常更新维护工作。建立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将网站信息提供、审核、发布等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不断规范信息发布内容和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同时,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强化信息发布时限,进一步加强了网站信息公布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结合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加大对信息公开执行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执行公开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我局紧扣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要求,加快推动《厦门经济特区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若干规定》立法进程,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污染防治、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闽南文化保护、电梯安全、旅游、邮政等重点领域10个立法项目,稳步推进水资源、生态文明建设、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筼筜湖区保护等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并通过门户网站“政府立法”专栏向社会公开。

  2.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我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全市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牵头起草并以市府办名义印发《厦门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人民防空管理办法等规章执行情况检查,累计完成自由裁量权基准备案审查、征求意见及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共100余件,顺利完成全市2800余名持证人员执法证件换证工作,建成集执法人员管理、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备案、法治政府建设等功能的全市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系统,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

  3.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我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推动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公布5部本市法规设定的10项保留目录。同时,取消本局审批服务事项中涉及的无谓证明,实行承诺备案制,取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事项中的“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0号)第十三条情形的证明原件”这一前置审批性质的证明材料,取消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中,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这一项中介服务,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办事。

  4.推进权责清单信息公开。进一步梳理、明晰、界定职责,在8月份调整权责清单的基础上,结合我局新组建后确定的职能职责,11月份再次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调整后权责事项共145项,其中,行政许可38项、行政处罚13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检查10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其他职责事项71项,全部在门户网站及省、市权责清单系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5.做好双随机工作信息公开。深入贯彻落实厦门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加强对我市法律服务行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分别于4月份、10月份开展了上、下半年双随机抽查活动,对在平台上随机抽取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52家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履职执业状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相关文件《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19年上半年(下半年)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厦司〔2019〕33号、厦司〔2019〕83号)、抽查名单和抽查结果均在厦门司法行政网和双随机专栏公开公示。

(三)聚焦社会关注,深入推进重点信息公开

  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我局制发的主动公开文件第一时间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19年主动公开各类文件69件,其中规划计划类5件,财政预算类1件,财政决算类2件,权责清单类2件,人事信息类38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类5件,政协提案办理类6件,其他信息类10件。二是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信息公开,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事项、成绩公告事项、成绩核查事项、现场受理事项、证书领取事项及考试相关注意事项(提醒)及时在厦门司法行政网、法治厦门、厦门日报及手机短信,进行公开、告知。三是做好办事指南公开,对照我局最新的权责清单和省市县通用目录,重新梳理我局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将50项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部署到省网办事大厅,部署率100%,做到办事指南信息要素全面、内容准确、流程清晰、材料明确、附件实用,且每项办事指南都与国家通用目录相关联。同时制作二维码展示墙,在市行政服务大厅向群众公开,便于群众办理业务。四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2019年共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8件,其中自然人申请4件,法人申请4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广泛征集民意,积极解答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强化立法民意征集,为进一步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我局大力推动立法项目民意征集,通过市政府网站和门户网站“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听取民意、汇集民智。2019年共有10个立法项目开展民意征集,其中法规草案7个,规章草案3个,征集过程及意见采用结果均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托门户网站“公众参与”栏目和“12348法律咨询平台”解答回应民众疑虑和法律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9年网站受理办结各类咨询、投诉、建议222件,12348平台解答各类法律咨询7.7万余件。三是增强解读回应效果,为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我局积极采用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网上调查、法治宣传视频、法治案例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进行权威解读,广泛调查。2019年,开展在线访谈3期,民意征集15期,网上调查2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强化运维保障,持续完善服务功能体验

  1.规范门户网站运维。我局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从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规范门户网站运维,修订完善《厦门市司法局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办法》,建立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不断强化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同时,将本部门网站整合到市政府网站群,统一使用市政府网站二级域名,完成本部门域名清理工作,推动完成了机构改革前两个部门网站的整合、改版、迁移工作。

  2.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我局不断规范新媒体运维,清理不必要的新媒体账号,集中力量运维“法治厦门”微信公众号,上线“智慧普法”模块,整合法治厦门网站资源,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今年以来共推送690条信息,成功举办了线上宪法有奖答题活动,参与人数达13万多人次,有效提升了法治宣传效果。

  3.强化政府公报内容保障。我局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政府公报平台建设,强化政府公报内容保障,利用政府公报平台向社会公开全市已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今年来,累计向市政府公报推送刊登区政府、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108件。

  4.加快线上线下办事融合。一是大力提升“全流程网上审批”事项比例,开通48项“一趟不用跑”5星级全流程网上审批事项,占我局全部审批服务事项96%。二是加大部门信息共享,将“首次申领律师执业证(工作证)”中需要申请人提交的《实习人员申请律师执业证考核表》以及《岗前培训结业证书》这两项材料改为由市律师协会与审批处共享信息,无需申请人主动提交。三是整合优化申报材料,将全局原有的56项审批服务事项共336项申报材料整合精简为50项审批服务事项共263项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的精简比例达21.7%,有效提升了群众线下办事服务体验。四是落实市审批管理局关于“容缺受理”优化服务的要求,将次要办事材料设置为可以容缺受理,并将容缺受理承诺书及范本上传至省网办事指南中供申请人下载使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项

 增加24项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9项

 减少33项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项

  无增减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37069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4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4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4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因机构改革,我局重新组建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统计涉及原两个部门数据,统计难度较大。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发现,申请内容不明确的问题较为突出,把咨询问题当成政府信息申请的情况依然存在。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仍然较为薄弱,尚无专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编制。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梳理力度,全面梳理机构改革前的主动公开信息,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全面。依托“法治厦门”新媒体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宣传,为群众答疑解惑,推动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同时,强化工作力量配备,探索利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厦门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