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06 字体大小:[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文件精神,按照《厦门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聚焦权力运行,深化用权公开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强化依法行政,对照法律法规规章设定,全面梳理本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参照《2019年省市县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和《福建省司法厅权责清单》,结合新组建后的三定职能,及时更新完善本局权责清单,依法确定本局权责事项145项,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依法公开本部门“三定”职责,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责,本部门内设14个处(室),3个直属单位的职责及联系方式均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收群众监督。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省、市部署,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印发《厦门市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编制完成《厦门市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导各区完成公共法律服务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梳理明确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形成标准化政务信息通过“12348法网”向社会公开。群众通过“12348厦门法网”、门户网站“法律服务”专栏可随时随地获取全市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息,法律法规及案例查询等服务。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及时对本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完整梳理,经梳理,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全部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对外公开。同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牵头组织开展了厦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通知》(厦府〔2020〕204号),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司法行政网集中向社会公布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涉及文件62件。

  (二)聚焦服务民生,加强解读回应

  1.助力做好“六稳”工作。紧紧围绕“六稳”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强化立法民意征集工作,积极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一是完善立法咨询专家制度,法规、规章审查阶段充分邀请专家开展论证,今年来召开专家论证会近10场,邀请立法咨询专家和相关领域学者近80人次对立法项目和立法计划编制进行论证。二是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开展立法调研,收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需求和建议,就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实地考察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听取立法建议。三是健全立法征求意见采纳反馈机制,及时将道路交通安全、地方金融、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无偿献血、会展业促进、志愿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老年人权益保障、城市综合管理等法规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对未采纳的意见进行集中解释和说明。今年来,我局通过网站向社会征集意见立法项目12个(其中法规草案10个,规章草案2个),发布《厦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80号)政策解读信息1篇,参与市长专线轮值接听2期,举办在线访谈3期。

  2.助力落实“六保”任务。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加强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保障,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助力“六保”任务落实。一是当好“导诊员”,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重点、需求,及时充实调整加强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工作力量,推出12348法律咨询专线“7ⅹ24小时”在线服务,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便捷高效、不打烊,引导企业、民众依法处理涉疫情劳动法律问题,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做出积极努力;二是当好“宣传员”,部署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依托线上线下法治宣传阵地,围绕涉疫热点难点法律和政策问题,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等130余篇,编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劳动关系法律问题解答》近千册,依托厦门日报、广播电台“丁成说法”、“12348厦门法网”开设专栏,刊播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政策解读及法治宣讲。三是当好“保障员”,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出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工作的九条措施》,成立“在线免费咨询律师百人团”,依托法律服务实体、网络、语音平台设置疫情服务专区12个,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倾情服务依法防控、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截止到日前,我局网站受理办结各类咨询、投诉、建议217件,12348平台解答各类法律咨询7.2万余件,受理办结12345市长专线241件,办结公开人大代表建议13件、政协提案22件。

   

  (三)聚焦优化服务,规范办事公开

  1.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厦门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厦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等规章开展调研和修订工作,不断完善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措施,持续推动具有执法权的市直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事中公示、事后公开,依托“厦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平台”进行公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截止到日前,全市33家具有执法权的市直部门均已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同时,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升提升行政复议工作的公信力,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公开工作,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14件。

   

  2.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和便利度。积极践行马上就办,深入推进“证照合一”“减证便民”工作,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一是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方式,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依托福建省网办事大厅大力推行网上办和双向免费邮寄办,群众好评率和满意度不断提升。全年窗口共办理业务2349件,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718份,受理各类咨询6120多人次,全部得到相对人的认可。二是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组织完成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前期调研工作,组织骨干力量对去年全国试点城市,特别是我省福州市相关方案逐条逐项进行研究,印发《厦门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三是全面开展法律服务行业执法检查,上、下半年各开展了一轮双随机抽查活动,对随机抽取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42家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履职执业状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抽查名单及结果均在厦门司法行政网和双随机专栏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今年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件,已严格落实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人内主动公开。

  (四)聚焦落实新规,强化制度执行

  1.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深入学习贯彻《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维规范化,推动公开内容标准化,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增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概述字段,不断提升本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同时,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工作,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2020年,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90件,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按时办结3件,另有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我局持续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平台建设,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信息发布、安全管理,将本部门网站整合到市政府网站群,配合市信息中心完成互联网协议第6版适配,大力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关停不必要的新媒体账号,集中力量运维“法治厦门”微信公众号,整体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今年以来,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工作动态信息486篇;“法治厦门”共推送651条信息,阅读量18.6万人次,订阅人数达1.6万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无增减

154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

无增减

2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项

无增减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3

109038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的渠道还比较单一,主动公开文件均通过网站公开,较少通过新媒体渠道公开。二是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缺乏统一规范标准,文书格式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仍然较为薄弱,尚无专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政务信息,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阵地,依托“法治厦门”新媒体平台,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和上下级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同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落实工作经费,加强业务培训,探索利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齐配强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厦门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