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9 字体大小:[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有关情况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和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责任担当,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全年厦门司法行政网主动公开信息2167条,其中公开政务动态信息57条,本年度网站总访问量接近69万人次。积极推行典型行政复议案件决定书公开,在厦门司法行政网主动公开典型行政复议案件决定书22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推动行政复议案件在阳光下运行。上下半年分别对法律服务机构开展一次“双随机”抽查,共抽取60家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检查,将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库录和工作人员名库录及抽查结果在厦门司法行政网进行专栏公示。全年推送“双公示”信息1816条,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决定书181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

  二是做实依申请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办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3件,为历年最高,年内已全部办结,答复办结率100%,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是做优决策公开。积极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在立法审查过程中,利用书面征求、座谈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听取有关单位、行政相对人等各方面对立法计划和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立法咨询专家作用,召开11场专家论证会,邀请各类专家学者近100人次进行论证,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完善立法意见征求反馈机制。全年通过厦门司法行政网公开向社会征集立法或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意见9个,及时将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通过厦门司法行政网向社会公布,对未采纳的意见进行集中解释和说明。

  (二)突出服务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一是积极开展政策解读。政策文件出台后,及时落实解读责任,今年共对《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厦门市水上旅游客运管理办法》等4份政策性文件进行(或转发)4期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二是提升审批服务质效。推进审批业务全部开通网上审批流程,网上办件率由年初的7 %提升到25.6%,平均办理时限提速至法定时限10%以内。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中,率先将三个标准化目录中采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的事项改为审批部门直接核查,无需申请人单独提交承诺书,优化群众办事体验。

  三是强化政民互动交流。厦门司法行政网全年累计收到留言数量115条,办结115条,其中公开答复61条,回复率100%;开展网上调查9期,收到意见建议91条,公布网上调查结果9期,充分保障群众参与权和监督权。2023年12月13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明哲做客市政府“在线访谈”栏目,围绕“提升抗风险合规能力,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与主持人开展互动交流,回答网友提问5条,进一步提升厦门法律服务工作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注重建章立制,着力优化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健全网络安全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每月定期进行重要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漏洞扫描及安全演练,及时发现并修复网络安全存在的问题,提升系统安全防范水平,强化全体工作人员网络安全意识,切实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全年成功处置网络安全攻击事件27.3万次、负面网络舆情120次。开展“网络舆论引导与典型案例分析”主题培训,有效提升舆情工作人员应对负面舆情处置能力。

  二是压实意识形态责任。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信息内容管控,认真执行“三审三校”,切实压实主体责任,按照“谁申请、谁审核、谁负责”要求,严把政治关、文字关、审核关,确保厦门司法行政网和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内容准确、真实全面、表述规范。及时接收市政府办公厅每月通报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复查)问题,加强分析研判,认真查明原因,抓好问题整改。

  三是优化政务新媒体。依托“法治厦门”“厦门红罂”“厦门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和“法治厦门”微博等政务新媒体,推动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持续唱响司法行政“好声音”。全年“法治厦门”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891条,阅读量32.2万人次,订阅人数13.6万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上级的新要求和群众的新期待,仍有一些工作需要改进和提升,如: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有时仍有错漏字现象;个别栏目有时更新不够及时;政策解读的多样性、丰富性仍需提升等。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管理和内部考核监督机制,强化政务新媒体阵地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影响力。二是强化日常检查,及时发现文字错漏,定期更新政务信息,丰富网站内容。三是创新解读模式,针对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更多运用图片、音频、视频等表现形式,增加政策解读的可读性、生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厦门市司法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