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1-05-01-2019-001 主题分类 财政预算
发布机构 厦门市司法局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9-02-02
标 题 2019年度厦门市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
内容概述 根据市财政局要求公开厦门市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包含部门预算说明和部门预算公开表11张
2019年度厦门市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2-02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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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限试点公开部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限试点公开部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管理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

(三)承担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市各区、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管理司法鉴定工作。

(五)指导、管理全市法律援助、“148”法律服务工作。

(六)指导、管理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

(八)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与市综治部门共同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负责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十)参与地方性法规的起草、论证工作;组织开展司法行政涉台工作的研究;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应诉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司法行政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十二)指导组织国家司法考试,并对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者实施管理。

(十三)监督指导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市司法鉴定人协会、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的工作。

(十四)指导、管理、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

(十五)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察警衔的评定、晋级、取消等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外事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司法局包括11个机关行政处室(含机关党委)及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司法局

财政拨款

63

65

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

财政拨款

14

13

福建省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财政拨款

177

171

厦门市公证处

自收自支

27

17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厦门市司法局主要工作任务是:聚焦深化改革打造开放新高地,加强境内外律师机构和律师交流合作以需求为导向打造适销对路、务实管用的法律服务产品,为“双千亿”工作、“五个一批”项目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认真履行依法治市办职责,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三)坚持牢记宗旨、法治为民,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四)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着力推动司法行政事业跨越发展。

(五)坚持建设队伍、强化保障,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司法局2019年收入预算为16754.74万元,2018年收入预算为14580.43万元,2018年预算数增加2174.31万元,增长14.9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205.57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其他资金1549.67万元

(二)厦门市司法局2019年支出预算为16754.74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为14580.43万元,2018年预算数增加2174.31万元,增长14.9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2899.9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613万元,公用支出2286.96万元

2.项目支出3674.78万元;

3.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18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25.07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81.2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743.79万元,增长13.13%,主要是由于行政运行经费增加,强制隔离戒毒所增加所政设施建设和智慧安防系统建设。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司法)2710.13万元。主要用于市司法局机关基本日常工作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司法)83万元。主要用于市司法局局机关司法行政后勤保障支出和司法涉密系统建设专项经费。

(三)普法宣传407万元,主要用于依法普法治理工作支出和“12348”中心政府购买服务。

(四)社区矫正106万元,主要用于远程视频督察系统配套设备。

(五)其他司法支出118.55万元。主要用于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司法鉴定、社区矫正、基层司法及司法考试等支出。

(六)法律援助604.90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中心基本日常工作基本支出、法律援助业务工作支出和法律援助及医患纠纷调解专项支出。

(七)行政运行(强制隔离戒毒)7535.8万元。主要用于强戒所基本日常工作基本支出和设备购置。

(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349万元。主要用于强戒人员经费支出。

(九)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21万元。主要用于强戒教育经费支出。

(十)所政设施建设740.45万元。主要用于戒毒人员宿舍洗漱间、卫生间改造、卫生所改造、财政返拨经费本级留用、医疗设备购置支出。

(十一)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217万元。主要用于强戒业务经费支出。
    (十二)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474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司法行政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一期、二期)智慧安防系统建设

(十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89.2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支出。

(十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5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十六)行政单位医疗213.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公务员医疗补助106.8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厦门市司法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司法局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09.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4.86万元,公务接待费24.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24.86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出国(境)。上年预算相比增长17.37%主要原因是:2019年安排不同的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24.07万元。主要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预计公务接待开支与2018年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16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72.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年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预计公务用车运行开支与2018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预算相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强戒所购置3辆执法执勤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厦门市司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51.86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54.3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47万元,下降0.1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厦门市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33.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3.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12月31日,厦门市司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2辆,无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司法局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限试点公开部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限试点公开部门)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

厦门市司法局

2019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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