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1-05-01-2021-004 主题分类 财政预算
发布机构 厦门市司法局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2-25
标 题 2021年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第四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附表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9.3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28.73万元,增长14.29%,主要是由于出台了新的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厦司规〔2020〕2号),经费标准提高。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2021年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1-03-01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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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指导各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站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二)受理、审批并指派法律援助案件,开展法律援助。

  (三)负责组织调解市管市属医疗机构重大医疗纠纷,指导各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开展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法律咨询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包括4个科室,其中:列入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

  全额财政拨款参公事业单位

  17

  16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主要任务是:开展法律援助及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开展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咨询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指导各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站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

  (二)受理、审查并指派法律援助案件,开展办案质量检查。

  (三)继续开展优秀法律援助案件评选和宣传报道。

  (四)继续编发《厦门法律援助》内部交流资料。

  (五)开展法律援助(医疗纠纷调解)普法宣传。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为1029.3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28.73万元,增长14.2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29.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9.3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为1029.3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28.73万元,增长14.2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655.3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75.39万元,公用支出79.91万元;

  2.项目支出374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9.3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28.73万元,增长14.29%,主要是由于出台了新的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厦司规〔2020〕2号),经费标准提高。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法律援助及医患纠纷调解专项经费3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支出:法律援助案件(事项)办理补贴、医患纠纷调解经费、12348法律咨询平台的专线维护、律师法律咨询补贴、律师值班补贴、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补贴、普法宣传及业务教育培训、调研学习、课题研究、案件质量评估、优秀案例评选、编发《厦门法律援助》、印刷法律文书、宣传材料等相关资料、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升级以及后续的功能开发、医疗纠纷调解信息化建设、服务大厅及调解场所维护、卷宗档案管理、法援工作人员制服费用、服务大厅便民服务设施、设备的添置更换、购买办公设备等必要开支。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为零。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有差异,基本支出明细项目未进行细化,导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实际“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数应为0.21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零。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无此项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此项目。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单位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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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法援2021部门预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