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1-05-01-2021-005 | 主题分类 | 财政预算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司法局 | 文 号 | |
生成日期 | 2021-02-25 | ||
标 题 | 2021年厦门市公证处预算说明 | ||
内容概述 |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第四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附表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相比不变,主要是由于2021年无财政拨款支出。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公证处主要职责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公证处的工作职责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权益。目前已开展的业务项目近百种,涉及经济、国内民事、涉外民事等多重领域,提供以证明为基点,集证明、咨询、监督、公证法律宣传于一身的多元化的法律服务。具体工作:一是通过办理各类经济合同、股票、招标、拍卖、提存、公司章程、法人资格、保全证据、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等经济事务公证,帮助当事人完善经济法律行为,消除纠纷隐患,制止不法经济行为,保障经济活动依法进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二是通过办理各类民事事务公证,来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的综合治理;三是通过办理各类涉外经济公证、涉外民事公证,促进国际民事、经济交往的顺利进行,保护公民、法人、海外侨胞和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对人民群众进行教育,提高法治观念,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依法办理国内和涉外、涉台、港、澳各类民事、经济公证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公证处包括5个科室,其中:列入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公证处 |
自收自支 |
27 |
16 |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厦门市公证处主要任务是:
一.着力服务和保障发展大局。一是要全程跟进重点工程招投标活动,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做到效率与公正兼顾。二是要能动服务城乡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公证预防在先、贴近基层的特点和优势,积极为房屋拆迁安置、土地征用、保障性住房分配、电梯加装等提供公证服务,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三是要维护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积极介入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商业资产租赁、提存、重组、强制执行等公证业务,规范交易行为、预防经营风险,促进和保障市场经济活动依法有序进行。四是要服务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办理涉及专利权、商标侵权保护的保全证据公证数百余件,利用非诉手段为重点企业构筑维权“安全网”。
2.着力开展民生领域公证服务。一是要围绕群众关心的婚姻、收养、遗嘱、继承、抚养、赡养、监护、劳务、财产分割等涉及公民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家庭关系的公证业务,为公民个人处置财产、确认权利、维护权益等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引导公民借助公证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民事关系。二是要积极搭建公证法律服务公共平台,积极为保障性住房选房、限价商品房摇号、招生电脑派位等系列民生活动提供公证服务,打造更多适销对路的公证便民利民产品。三是要打造公证公益服务品牌,扩大“敬老惠民”活动覆盖面,免费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增进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四是要精简办证程序,落实简政放权,全面推行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简易程序,减轻群众负担,提高办证效率。五是要完善便民服务,提供公证书邮寄和认证文书代办等“一站式”配套服务,更好服务群众、方便群众。
3.着力拓展公证法律服务领域。要致力于培育和拓展新兴公证业务,围绕民营企业、私营经济等新型经济组织的需求,办好经济合同、公司设立等公证事项的同时,大力拓展金融公证法律服务,积极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监管、电子商务等新型公证业务与银行、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备忘,加强和推广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信贷类债权文书,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公证处2021年收入预算为1641.9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17.69万元,增长7.72%,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资金1641.92万元。
(二)厦门市公证处2021年支出预算为1641.9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17.69万元,增长7.7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99.6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87.3万元,公用支出112.37万元;
2.项目支出1042.2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相比不变,主要是由于2021年无财政拨款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相比不变,主要是由于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公证处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厦门市公证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相比不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厦门市公证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厦门市公证处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公证处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单位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