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1-05-01-2022-004 主题分类 财政预算
发布机构 厦门市司法局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2-15
标 题 2022年厦门市公证处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22年厦门市公证处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2-02-15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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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厦门市公证处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公证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公证处的工作职责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权益。目前已开展的业务项目近百种,涉及经济、国内民事、涉外民事等多重领域,提供以证明为基点,集证明、咨询、监督、公证法律宣传于一身的多元化的法律服务。具体工作:一是通过办理各类经济合同、股票、招标、拍卖、提存、公司章程、法人资格、保全证据、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等经济事务公证,帮助当事人完善经济法律行为,消除纠纷隐患,制止不法经济行为,保障经济活动依法进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二是通过办理各类民事事务公证,来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的综合治理;三是通过办理各类涉外经济公证、涉外民事公证,促进国际民事、经济交往的顺利进行,保护公民、法人、海外侨胞和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对人民群众进行教育,提高法治观念,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公证处包括0个处室/科室,人员编制数27人,在职人数16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厦门市公证处主要任务是:完善经济法律行为,消除纠纷隐患,制止不法经济行为,保障经济活动依法进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着力服务和保障发展大局。一是全程跟进重点工程招投标活动,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做到效率与公正兼顾。二是能动服务城乡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公证预防在先、贴近基层的特点和优势,积极为房屋拆迁安置、土地征用、保障性住房分配、电梯加装等提供公证服务,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三是维护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积极介入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商业资产租赁、提存、重组、强制执行等公证业务,规范交易行为、预防经营风险,促进和保障市场经济活动依法有序进行。四是服务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办理涉及专利权、商标侵权保护的保全证据公证数百余件,利用非诉手段为重点企业构筑维权“安全网”。

  2.着力开展民生领域公证服务。一是围绕群众关心的婚姻、收养、遗嘱、继承、抚养、赡养、监护、劳务、财产分割等涉及公民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家庭关系的公证业务,为公民个人处置财产、确认权利、维护权益等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引导公民借助公证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民事关系。二是积极搭建公证法律服务公共平台,积极为保障性住房选房、限价商品房摇号、招生电脑派位等系列民生活动提供公证服务,打造更多适销对路的公证便民利民产品。三是是打造公证公益服务品牌,扩大“敬老惠民”活动覆盖面,免费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增进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四是精简办证程序,落实简政放权,全面推行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简易程序,减轻群众负担,提高办证效率。五是完善便民服务,提供公证书邮寄和认证文书代办等“一站式”配套服务,更好服务群众、方便群众。

  3.着力拓展公证法律服务领域。致力于培育和拓展新兴公证业务,围绕民营企业、私营经济等新型经济组织的需求,办好经济合同、公司设立等公证事项的同时,大力拓展金融公证法律服务,积极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监管、电子商务等新型公证业务与银行、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备忘,加强和推广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信贷类债权文书,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公证处2022年收入预算为2,040.7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398.81万元,增长2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2,040.73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公证处2022年支出预算为2,040.73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398.81万元,增长2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0.00万元,公用支出0.00万元;

  2.项目支出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2,040.73万元。

  (三)厦门市公证处2022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公证处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厦门市公证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厦门市公证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5.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5.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厦门市公证处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公证处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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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单位预算公开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