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1-03-01-2018-013 | 主题分类 | 规划计划、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司法局 | 文 号 | 厦司〔2018〕144号 |
生成日期 | 2018-12-10 | ||
标 题 | 厦门市司法局 厦门市工商业联合会 厦门市律师协会印发关于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
厦门市司法局 厦门市工商业联合会 厦门市律师协会印发关于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关于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联系人:胡雨阳,联系电话:3759016;
市工商联会员部联系人:刘东旭,联系电话:5392813;
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人:苏茜蓉,联系电话:2201162,电子邮箱:su_qr@sina.com
厦门市司法局 厦门市工商业联合会 厦门市律师协会
2018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律师服务团队,发挥律师专业特长和实践优势,在2018年底前为我市重点民营企业开展一次免费法治体检,关注民营企业法治需求,增进律师行业与民营企业的相互了解和联系,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帮助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将法律保护关口进一步前移,促进民营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扩大律师行业良好社会影响,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法治体检主要内容
法治体检活动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一)政策法律宣讲解读方面。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宣讲党中央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经济发展的鲜明态度,宣讲国家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宣讲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宣讲与民营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法律知识,引导民营企业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
(二)法治环境保障方面。了解与民营企业发展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涉及民营企业的各类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情况,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产权、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等方面的保障情况,中央和地方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民营企业对完善有关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等,全面掌握民营企业法治建设状况和法律需求。
(三)公司治理结构方面。根据企业提供的在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方面的材料和数据,重点分析企业依法设立登记和主体资格情况,依法制定企业章程和重要规章制度的情况,依法成立决策议事机构、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的情况,健全内部利益分配机制、职工权益维护机制的情况,配备专职法务工作机构和人员、外聘法律顾问的情况,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税务管理、会计核算管理等方面的合规情况,帮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堵塞漏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自主经营权。
(四)风险防范化解方面。梳理民营企业面临的各类法律纠纷特别是诉讼、仲裁案件,重点分析企业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情况,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处置情况,企业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合同管理、劳动用工、对外担保、融资并购、跨境贸易、境外投资等方面的合规经营和争议解决情况,帮助查找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提出预防风险、解决纠纷的意见建议。尤其使民营企业明确经济活动中刑事犯罪的红线,避免因经济纠纷触发刑事犯罪,对因经济活动触犯刑律的行为作出法律分析,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三、法治体检主要方式
(一)政策宣讲方式。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和市律师协会要通过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走访民营企业等方式,宣讲中央政策和有关保障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措施。律师服务团队在开展法治体检过程中,要结合查找的问题和解决纠纷意见建议进行政策和法律宣讲。
(二)法治体检方式。律师服务团队为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工作,可以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讨论、咨询问答、书面交流等方式进行。一般应邀请重点民营企业外聘法律顾问共同开展体检,并加强与重点民营企业法务工作机构的配合。可以探索运用微信、微博等信息化手段为民营企业提供远程诊断、在线咨询服务等,提高服务效能和便捷性,扩大服务覆盖面。
(三)撰写法治体检报告。律师服务团队开展法治体检后,应当撰写法治体检报告,除向重点民营企业反馈外应及时报送市律师协会。体检报告应认真记录和分析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法律服务需求,梳理企业经营决策中的法律风险,指出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并就如何加强民营企业法治建设、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提出意见建议。
(四)及时分类处理查找到的问题。律师服务团队完成体检工作后,对于能够帮助民营企业即时解决的问题,应当通过解答法律咨询、审查规章制度、出具法律意见、调处劳动争议等方式提供便捷服务;对不能即时解决的法律问题,应当从专业角度提出合规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帮助企业健全治理结构,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对涉及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政策调整及需要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应当认真研究并提出工作建议,通过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和市工商联向有关方面反映,也可通过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提出建议提案。
四、活动安排
(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市律师协会成立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制定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标准指导工作小组,成员由市律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组成,负责制定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标准工作。
(二)确定重点民营企业名单。由市工商联根据我市民营企业发展状况和法律服务需求,确定重点民营企业名单作为本次活动服务重点对象,并协助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了解重点民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
(三)制定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标准。由制定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标准指导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此次活动法治体检具体标准,市律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负责做好各自专业领域的法治体检标准制定工作。
(四)组建律师服务团队。依托市律师协会刑事、民事、公司法、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法、涉外、房地产、知识产权、海商海事等专业委员会,由市律师协会各常务理事分别牵头组织专业律师成立服务团队(具体名单附后)。律师服务团队的数量、结构和组成要根据我市重点民营企业的数量、规模、分布等因素合理确定。参加服务团队的律师要求政治过硬,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熟悉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热心公益,有团队合作精神,工作作风扎实。要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中共党员律师及相关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带头参加律师服务团队。
(五)推进实施法治体检活动。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律师协会安排各律师服务团队分别与重点民营企业对接,建立“一对一”服务关系。各律师服务团队于12月20日前深入对接的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必要时可与重点民营企业签订服务协议和保密协议。
(六)总结活动经验。12月24日前,各律师服务团队将开展重点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情况总结报送市律师协会,同时注重留存相关工作资料,建立工作台账;12月26日前,市律师协会全面总结我市活动开展情况分别上报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职责担当。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和市律师协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把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专题研究部署法治体检工作,分管领导和律师协会会长要亲自抓,切实负起责任;要周密部署,制定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的工作计划,确定我市服务的重点民营企业名单,并加强指导督促,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活动按期推进。各律师事务所、广大律师要迅速行动,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和市律师协会开展对我市重点民营企业的法治体检活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共同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参与法治体检工作的律师团队要勤勉敬业、尽职尽责,严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保守被检民营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法治体检要紧密结合民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开展,切实让民企受惠,不增加民企负担。
(二)加强工作联系,注重协同配合。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和市律师协会要加强工作对接,密切沟通协作,提高工作协同性、实效性。要以此次法治体检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律师行业与民营企业、工商联、企业协会商会的务实合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把法治体检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律师服务团队要建立沟通联系机制,组建法治体检律师微信工作群,及时开展讨论交流,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团队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向市律师协会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法治体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开展集中宣传,使广大民营企业了解、支持、主动参与法治体检活动。要主动邀请地方主流媒体关注、报道活动进展,扩大活动影响力。要充分发挥厦门司法行政网、厦门律师网、工商联和各律师事务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的作用,设立专栏专版,密集跟踪报道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例,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大力宣传报道取得的成效,为活动营造有力声势和良好氛围。
附件:1.厦门市律师协会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厦门市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提纲
3.厦门市重点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律师服务团队安排一览表
附件1
厦门市律师协会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贺菊英 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
副组长:孙卫星 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师协会会长
邓乃文 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师协会监事长
成 员:王 平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吴 旭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李 海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罗曙光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赖敬佩 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副处长、市律师协会秘书长
涂崇禹 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李俊贤 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王桂英 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邱兴亮 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陈咏晖 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陈继东 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领导小组下设制定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标准指导工作小组。
组 长:罗曙光(兼)
副组长:王桂英(兼)
陈继东(兼)
成员由市律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组成,负责制定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标准工作。
附件2
厦门市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提纲
1.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到了六个方面的政策举措来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对以上六个方面政策的落地实施,贵单位有何建议和期望?
2.民营企业是否能及时、方便获取《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民营企业是否切实享受到相关行政部门提供的优惠政策或支持?
3.行政部门在制定涉及民营企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优惠政策时,是否征集或采纳过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是否存在增设条件、增加程序以及违法限制市场准入等情形?
4.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享受各类财政性扶持资金、公平竞争等方面是否遭受过歧视待遇?
5.贵单位是否遇到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乱摊派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利的情形?
6.相关行政部门是否存在应当主动公开的民营企业相关的信息不公开以及民营企业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拒不提供?
7.民营企业对加强政府行政行为规范化、提升政府部门行政服务水平的建议有哪些?
8.对改善厦门市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和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有何建议及对策?
9.公司是否按《公司法》的规定设置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流程?
10.公司是否有设置完善的经营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目前内部法律风险管理部门设置情况?在管理流程中是否设置法律风险审查步骤?
11.公司现有哪些类型的规章制度?
12.目前企业法务工作人员或法律顾问的主要作用有哪些?
13.全体员工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比例?缴交社会保险的比例?
14.是否已经制定成文的《员工手册》或员工管理制度?现行员工管理制度是否曾与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现行员工管理制度是否向全体员工公示或告知?
15.女职工劳动权利保障方面(如产假、哺乳假等)的执行情况是否完全按法律规定?
16.现行法律法规的工资标准和工作小时的限制规定,企业是否可以承受?
17.对现行劳动用工立法中的用人单位责任有没有什么建议或意见?
18.对企业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方面的法律规定,是否存在不合理的规定?
19.在诉讼保全中,是否遇到法院超限保全或保全影响企业生产而没有变更保全措施的情形?
20.在诉讼、仲裁案件中,是否遇到同案不同判情形?
21.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线索,是否存在法院未按规定及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2.企业是否建立常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库?是否建立对重大合同签订前的法律、政策风险评估会审机制?是否建立对履行重大合同进行跟踪的机制?
23.企业在债转股、行使担保物权、破产还债、兼并清债等方面是否有什么阻碍?
24.我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是否足以保护贵单位的权益?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25.对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途径,总体的认识和评价是什么?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否得到公正对待?
26.对相关政府机构的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有效性、威慑力等方面如何看待?
27.贵单位的知识产权是否遭受过侵害? 贵单位寻求知识产权侵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时是否遇到过什么问题与困难?
28.贵单位是否已有或有意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体系?
29.贵单位在境外和国外投资方面需要什么法律协助?有何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30.对民营企业涉外经济活动的行政和司法保护措施有何意见和建议?
31.贵公司是否遇到过误民为刑的问题(即司法实践中因种种原因,对于一些本属于民事纠纷的案件,被当做刑事案件处理的情形)?
32.刑法常采用概括立法的形式,来规定市场经济领域犯罪,这一做法导致了立法的模糊性,这类概括性强的法律法规在实践当中是否对贵公司产生过阻碍?
33.在市场经营过程中,是否有民营企业家犯罪的刑事司法活动受其他部门与人员干预过多的情况发生?贵公司认为部门人员干预过多的情况主要发生在哪些环节?
附件3
厦门市重点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律师服务团队安排一览表
企业信息 |
服务团队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顾问姓名 |
所在单位名称 |
牵头人 |
成员 |
联系方式 |
律师事务所 |
1 |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潘金梅 |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
孙卫星 |
潘金梅 |
18250863708 |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
张东平(公司法专业委员会) |
13906059909 |
||||||
王方(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 |
15859279135 |
||||||
2 |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
郑小涵 |
福建勤贤律师事务所 |
王 平 |
郑小涵 |
13003990320 |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
蔡颖颖 |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
蔡颖颖 |
13599589818 |
||||
邵建新(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
13599519871 |
||||||
3 |
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 |
李 海 |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
李 海 |
张志瀚 |
0592-2613399 |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
涂立强 |
0592-2613399 |
||||||
刘欣 |
0592-2966066 |
||||||
4 |
(蒙发利)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李 海 |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
李 海 |
张志瀚 |
0592-2613399 |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
涂立强 |
0592-2613399 |
||||||
刘欣 |
0592-2966066 |
||||||
5 |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李 海 |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
李 海 |
张志瀚 |
0592-2613399 |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
涂立强 |
0592-2613399 |
||||||
刘欣 |
0592-2966066 |
||||||
6 |
厦门欣机电器有限公司 |
陈小山 |
福建合贤律师事务所 |
李俊贤 |
陈小山 |
0592-7310518 |
福建均融律师事务所、福建合贤律师事务所 |
吕远铮(刑事专业委员会) |
13606910839 |
||||||
郑安安(公司法专业委员会) |
18606009015 |
||||||
詹振郊(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 |
0592-5357370 |
||||||
7 |
均和(厦门)控股有限公司 |
陈章荣 |
福建大道之行律师事务所 |
李俊贤 |
陈章荣 |
13950110843 |
福建均融律师事务所、福建大道之行律师事务所 |
吕远铮(刑事专业委员会) |
13606910839 |
||||||
郑安安(公司法专业委员会) |
18606009015 |
||||||
詹振郊(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 |
0592-5357370 |
||||||
8 |
厦门科拓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刘演习 |
福建衡兴明业律师事务所 |
吴 旭 |
刘演习 |
0592-5337819 |
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福建衡兴明业律师事务所 |
蓝春燕 |
福建衡兴明业律师事务所 |
蓝春燕 |
0592-5081576 |
||||
刘福来(刑事专业委员会) |
13806033009 |
||||||
9 |
厦门强力巨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张真真 |
公司法务部负责人 |
罗曙光 |
苏秋斌(民事专业委员会) |
18906048207 |
福建世礼律师事务所 |
徐建生(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
13606019793 |
||||||
陈遥(公司法专业委员会) |
18059204689 |
||||||
10 |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
王梦瑶 |
公司法务部总监 |
涂崇禹 |
陈福猛(刑事专业委员会) |
13606927210 |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 |
谢春发(公司法专业委员会) |
13696925538 |
||||||
(民事专业委员会) |
13806061667 |
||||||
11 |
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杨文华 |
公司法务部负责人 |
涂崇禹 |
陈福猛(刑事专业委员会) |
13606927210 |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 |
谢春发(公司法专业委员会) |
13696925538 |
||||||
曾 健(民事专业委员会) |
13806061667 |
||||||
12 |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王燕红 |
公司法务部负责人 |
王桂英 |
陈利群(刑事专业委员会) |
13906038504 |
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 |
刘福来(刑事专业委员会) |
13806033009 |
||||||
陈大勇(公司法专业委员会) |
0592-5885555 |
||||||
13 |
厦门华特集团有限公司 |
|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
邱兴亮 |
杨式敏(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 |
0592-5909970 |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
张海勇(刑事专业委员会) |
13606060110 |
||||||
吕平(刑事专业委员会) |
13806080900 |
||||||
14 |
厦门立林科技有限公司 |
|
|
邱兴亮 |
杨式敏(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 |
0592-5909970 |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
张海勇(刑事专业委员会) |
13606060110 |
||||||
吕平(刑事专业委员会) |
13806080900 |
||||||
15 |
厦门柏事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陈咏晖 |
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 |
陈咏晖 |
何童欣(行政法专业委员会) |
0592-5187918 |
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 |
许育辉(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
13606030619 |
||||||
张洁(民事专业委员会) |
13859996733 |
||||||
16 |
厦门聚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
|
陈咏晖 |
何童欣(行政法专业委员会) |
0592-5187918 |
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 |
许育辉(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
13606030619 |
||||||
张洁(民事专业委员会) |
13859996733 |
||||||
17 |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章海鹰 |
公司法务部负责人 |
陈继东 |
赖洪德(民事专业委员会) |
0592-5042886 |
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 |
王劲超(公司法专业委员会) |
0592-2228927 |
||||||
陈照贤(刑事专业委员会) |
0592-2227999 |
||||||
18 |
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 |
魏 云 |
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董秘(法务) |
陈继东 |
赖洪德(民事专业委员会) |
0592-5042886 |
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 |
王劲超(公司法专业委员会) |
0592-2228927 |
||||||
陈照贤(刑事专业委员会) |
0592-2227999 |
抄送: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工商联,福建省律师协会,市工商联所属商会,市重点民营企业。
厦门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