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1-03-01-2019-002 主题分类 规划计划、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厦门市司法局 文 号 厦司〔2019〕28号
生成日期 2019-04-01
标 题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 要把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结合法律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宣传进基层、全覆盖,使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1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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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区司法局:

  现将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19)3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举措,是中央、省委、市委加强全民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部署。各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好宣传方向,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法治氛围。

  二要严格工作责任。各区要把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结合法律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宣传进基层、全覆盖,使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

  三要确保取得实效。各区要按照全省联动的“国家安全、八闽同行”大型宣传活动的统一安排,注重因人施策、因人施教,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要充分运用好各级各类宣传载体,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强化融媒体互动传播,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在办公楼、展览馆、纪念馆、主要街道、公交站、地铁站等重点场,通过制作展览板、张贴海报、悬挂标语、LED屏字幕滚动播放、组织现场活动和宣传品发放等形式开展宣传,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

  各区请于4月16日前,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具体工作落实情况(含文字、图片资料)报市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处。

  附件: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9年全民国家

  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19)34号〉

  厦门市司法局

  2019年4月1日

  (联系人:李轩,电话:0592-3759099  邮箱:xmyfzs@xm.gov.cn)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司发通(2019)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宣传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为加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决定在全国开展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核安全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的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思想、重要指示,充分认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

  (二)大力宣传宪法规定的关于公民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基本义务,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

  (三)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以及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提高驾驭风险、迎接挑战的本领。

  (四)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取得的伟大成就。

  四、工作安排

  (一)认真组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有关部门在网上举办国家安全法主题法律知识竞赛,推送国家安全法宣传资料等,推进全国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各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自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大众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把国家安全相关法律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加强考试考核,督促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掌握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领导干部运驾驭风险、迎接挑战的本领。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让国家安全意识在青少年头脑中扎根。鼓励各区各校通过主题板报、征文演讲、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将国家安全法治宣传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要点,结合法律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宣传进基层、全覆盖,使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使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

  (四)进一步增强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宣传责任,充分运用各级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发挥全国各级普法网站、两微一端的优势,制作、播发专题页面、短视频、音频、图解、动漫、H5等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内容,壮大网络普法声势,不断提高国家安全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准确宣传解读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法等内容。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引导和管理。

  (二)突出宣传主题。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加强正面宣传,大力宣传我国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取得的伟大成就。结合以案释法,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法治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学习宣传宪法,精心组织,周密策划,认真做好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安排部署,明确任务责任,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各区各部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情况请于4月19日前报送全国普法办。

  联系人及电话:胡振毅  时潇 010-65152641,65152692(传真)

  邮箱:zhongguopufa2015@163.com。

    厦门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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