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1-03-01-2019-004 | 主题分类 | 规划计划、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司法局 | 文 号 | 厦司〔2019〕44号 |
生成日期 | 2019-06-18 | ||
标 题 | 关于转发“宪法进宾馆”“宪法进万家”“宪法进公共交通场所”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
关于转发“宪法进宾馆”“ 宪法进万家”“ 宪法进公共交通场所”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司法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妇联,市直各单位,市运管处、公路局、交通执法支队、公交集团、轨道集团、厦门广电集团,各宾馆(酒店):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要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宪法观念,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现将《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宪法进宾馆活动方案的通知》(闽司〔2019〕55号)(附件1)、《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方案的通知》(闽司〔2019〕54号)(附件2)、《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民用航空福建安全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集中开展公共交通场所宪法宣传活动的方案的通知》(闽司〔2019〕57号)(附件3)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在活动中,请将好的经验做法报送至厦门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联系人:刘学耘 电话:3759081
邮箱:xmyfzs@xm.gov.cn
厦门市司法局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中国民用航空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9年6月18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