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1-03-01-2022-001 | 主题分类 | 规划计划、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司法局 | 文 号 | 厦司〔2022〕11号 |
生成日期 | 2022-01-24 | ||
标 题 |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贯彻福建省司法厅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嘱托 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三年行动方案暨启动推进年工作安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司法局贯彻福建省司法厅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嘱托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三年行动方案暨启动推进年工作安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快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贯彻落实《厦门经济特区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为总抓手,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功能、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着力打造更优法治生态,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多元需求。 |
各区司法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市司法鉴定协会、市人民调解协会:
《厦门市司法局贯彻<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嘱托 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三年行动方案暨启动推进年工作安排>实施方案》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厅和市局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司法局
2022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司法局贯彻福建省司法厅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嘱托 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三年行动方案暨启动推进年工作安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快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具有厦门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均等普惠、智慧精准、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更好满足社会多层次、宽领域、个性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嘱托 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三年行动方案暨启动推进年工作安排》要求,现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省司法厅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以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贯彻落实《厦门经济特区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为总抓手,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功能、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着力打造更优法治生态,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多元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为全省全国贡献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厦门经验。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三年行动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丁贤志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郑智敏 二级巡视员
唐 乾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贾国先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石德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崔永贵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祖宝 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李明哲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林金铿 办公室主任
邹家林 复议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董丽丽 普法治理处处长
李 茵 促进法治处处长
赖敬佩 法律服务处处长
林 斌 律师处副处长
章胜平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律服务处,负责统筹协调具体工作。
三、任务分工
根据省厅部署和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对“148+”品牌创建活动做如下分工:
市局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各区局、各直属单位、各行业协会做好项目策划、选树、培育等方面工作。法律服务处牵头,复议处、律师处、普法治理处、促进法治处、市法援中心等部门配合,共同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协同抓好行政复议、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为民活动,策划、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好“148+”品牌创建活动。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联盟办公室协同抓好中山路公益法律服务驿站志愿服务活动的策划及组织实施工作;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提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各区局结合自身实际,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大胆创新,精心选好为民服务特色项目,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各阶段活动内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和具体推进举措,确保项目有序有力推进,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打造一批具有厦门地域优势、系统特色的法律服务品牌。
四、实施步骤
(一)2022年为“启动推进年”。各级各单位按照省厅行动方案和市局贯彻落实方案要求,迅速行动,全力推进,全面铺开,扎实做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掀起活动热潮。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项目策划阶段(1月4日-6月30日)
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以及“148+”品牌创建主题调研活动,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全面掌握情况,挖掘具有特色亮点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各区局在此基础上研究策划或者在原有特色亮点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深化拓展,推出一个以上为民服务特色项目,并在项目确定后按照工作要求形成细化方案,于2022年6月30日前上报市局备案。
2.项目培育阶段(7月1日-9月30日)
各区局按照确定的方案要求,明确项目培育的牵头科室、责任人,具体负责实施,确保选树项目的培育工作顺利推进。市局根据各区上报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进度计划,适时组织开展检查指导工作。
3.项目报送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各区局对选树培育的项目建设以及所取得的社会效果进行总结,提炼出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经验作法并上报市局。市局对各区报送的特色项目进行筛选,确定最具典型性、最有推广复制价值的项目,推荐报送省厅参加省级示范项目评选。
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及各行业协会参照上述要求做好为民服务特色项目的策划、培育和报送等各项工作。
(二)2023年为“拓展深化年”。加强与省厅的请示汇报和对各区局的工作联系,及时协调指导示范项目的开展情况,以点带线、以线扩面,发挥示范项目的辐射、引领、带动效应。共同研究解决需要政策支持的关键性问题,帮助提炼提升,确保省级示范项目“新、优、特”,形成新时代福建“148”品牌,积极向司法厅推荐报送,全面拓展深化活动成果。
(三)2024年为“总结提升年”。各区局、各相关单位做好总结验收,将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机制形式固化下来,形成一批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加强宣传,力争在全国性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打造在全省全国叫得响、立得住、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新时代福建“148”品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齐抓共管、压实责任。市局负责业务指导、协调推进;各区局、各相关单位负责抓好具体工作任务落实。
(二)加强协调联动。树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一盘棋的观念,按照省厅和市局的统一部署要求,科学统筹安排,把专项行动与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日常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确保两不误、两促进。各区局要确定工作联络人名单上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畅通工作信息,相互学习借鉴,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单位要及时上报活动进展情况,市局将加强实地督导,掌握工作进度,并适时通报情况。各区局要把创建活动作为年度工作重点,纳入检查考评范围,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厦门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2年1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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