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1-03-01-2022-003 | 主题分类 | 规划计划、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司法局 | 文 号 | 厦司〔2022〕17号 |
生成日期 | 2022-03-03 | ||
标 题 |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司法局2022年 3月 3(此件主动公开)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典范城市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市为目标,以打造更优法治生态为主线,以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为动力。出台《厦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厦门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拟定法治文化建设、法治人才培养等配套性文件,统筹推动法治厦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文化、法治人才等规划、方案落地落实。 |
各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司法局
2022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以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部署,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更大”重要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典范城市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市为目标,以打造更优法治生态为主线,以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为动力,勇立潮头、勇毅前行,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打造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突出政治引领,致力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
1.始终坚持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牢记“两个确立”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组织开展贯彻《条例》情况自查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八项制度”,确保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强戒所、市法援中心、市公证处,各区司法局)
2.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刻领悟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进一步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作用,全方位、多渠道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着力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见实效。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强戒所、市法援中心、市公证处,各区司法局)
3.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全面提高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大学习、大讨论系列活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性锤炼。开展党建品牌创建,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业务与党建深度融合,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不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做好西坑村挂钩帮扶工作。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强戒所、市法援中心、市公证处,各区司法局)
4.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积极弘扬“四下基层”“四个万家”新风正气,大力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确保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底、见成效。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强戒所、市法援中心、市公证处,各区司法局)
二、突出统筹规划,致力加快推动法治中国典范城市建设
5.持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实践。承担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工作部署要求。出台《厦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厦门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拟定法治文化建设、法治人才培养等配套性文件,统筹推动法治厦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文化、法治人才等规划、方案落地落实。
(责任单位:秘书处、普法治理处,各区司法局)
6.持续拓宽全民普法教育路径。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探索建立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制度,深入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积极创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责任单位:普法治理处,各区司法局)
7.持续加快重点领域立法进程。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及重大立法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拟定市政府立法计划,组织开展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河长制条例、粮食安全保障规定、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数据条例、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医护卫生人员职业暴露防护若干规定等重点项目的立法工作。深入开展涉及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等方面法规规章清理,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责任单位:立法处,各区司法局)
8.持续加大备案审查纠错力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推行备案审查情况通报机制和向市政府年度报告制度。各区司法局着力提升对镇、街和区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单位:备案处,各区司法局)
9.持续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推动行政处罚法学习贯彻,完成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推动下放镇(街)行政处罚权改革,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完善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加强案卷评查,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开展行政执法考核评议。
(责任单位:执法监督处,各区司法局)
10.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完善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和行政复议工作协调制度,加强市区两级复议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责任单位:复议处,各区司法局)
三、突出对标一流,致力推动法治成为城市发展核心竞争力
11.积极推动“打造更优法治生态”课题调研。扎实开展“打造更优法治生态”重点课题调研,及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决策部署、思路举措和制度机制。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区司法局)
12.主动融入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动设立律师学院、“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分中心,指导市律师协会加强理论研究、业务研讨,积极引进高端法律服务机构进驻海丝中央法务区,广泛征集优秀涉外高端法律服务产品,在民营企业中拓展公司律师试点。
(责任单位:法律服务处、律师处,各区司法局)
13.全力打造新时代律师人才队伍。出台政策加大对青年律师的支持和培养力度,选拔充实优秀青年律师人才库,开展青年律师走进企业系列活动。加快发展公职律师队伍,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履行职能和使用管理的机制。推动公司律师队伍建设,加强公司律师参与企业合规工作。支持律所专业化建设,加强涉外法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支持具备条件的律所做强做优做大涉外法律服务。
(责任单位:律师处,各区司法局)
14.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纵深发展。以市场主体和群众满意度为导向,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大力推行“互联网+行政审批”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全流程网上审批”事项比例。积极拓展“一趟不用跑”服务事项,改进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审批处,各区司法局)
四、突出服务大局,致力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15.长效常治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深化管控衔接。提升宣传效果,加大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法治宣传力度。健全长效机制,动员、依靠基层力量共同开展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社矫处、律师处、促进法治处、强戒所,各区司法局)
16.巩固提升司法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巩固“全国统一戒毒模式”部级示范所创建成果,争创“平安戒毒所”,慎终如始抓好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深入开展“转理念转方式转作风”活动,构建“安全、戒治、禁毒”共同体。积极参与“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打造10个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一站一品牌”。
(责任单位:强戒所)
17.深耕细作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特区版“枫桥经验”,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大高危矛盾纠纷信息化排查研判和处置力度。加强人民调解员行业管理,提升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村(居)专职调解员配备率达到10%。加大行政调解指导力度,推动调解组织向退役军人、住建等部门拓展,进一步健全案件受理登记、调解程序等工作规范,促进行政调解作用发挥。开展司法所建设质量提升年活动,推动各新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市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市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专项工作小组组长单位职责。
(责任单位:促进法治处、社矫处、强戒所,各区司法局)
五、突出人民至上,致力构建具有厦门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8.打造特色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实施《厦门经济特区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持续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深度融合、数据互通、业务协同,加快建成全业务、全地域、全时空智慧法律服务平台。创新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开展“148+”系列线上线下法律服务活动,推出司法行政为民服务特色项目,健全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法律服务站点。
(责任单位:法律服务处、复议处、律师处、普法治理处、促进法治处、强戒所、市法援中心、市公证处,各区司法局)
19.提升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力度。积极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构建“亲清”职业关系。强化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监管,深入开展“双随机”抽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促进诚信规范执业。指导区司法局开展律师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执法监督处、法律服务处、律师处、市法援中心,各区司法局)
20.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积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提高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确保法律援助法正确实施。依法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推进法律援助申请事项“全域通办”制度,探索经济困难证明承诺制,拓宽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继续开展优秀法律援助案例推选和宣传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服务质量。依法推进刑事案件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加强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工作。
(责任单位:法律服务处、市法援中心)
21.强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保障。认真组织实施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发挥考试联席会议作用,统筹协调考点优化、考务保障、考试组织、考试经费,确保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双安全”。
(责任单位:审批处,各区司法局)
六、突出提质增效,致力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
22.科学统筹谋划改革任务。持续用力抓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改革任务落实。提前谋划推动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等新部署的改革任务。认真对照民主法治领域改革、市域社会治理领域改革、政法领域改革涉及司法行政改革的重点任务,逐一列出清单、制定措施,逐项明确责任、推动落实。
(责任单位:办公室、复议处、秘书处、促进法治处,各区司法局)
23.协调联动推进政务运转。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出台《厦门市司法局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工作方案》,聚焦提升“办文、办会、办事”和“服务发展、服务决策、服务落实”水平。制定2022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协同有关处室做好综治、绩效及专项指标考评工作。强化会议管理,不断提高会务保障质量,认真做好厦门年鉴、厦门司法行政纪事、厦门司法行政大事记等信息报送工作,抓严抓实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责任单位:办公室、计财处)
24.创新驱动赋能数字法治。以市司法局指挥中心提升改造工程为抓手,持续推进厦门司法行政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三期)建设,开发运用“数字法治、智慧司法”综合门户系统。深化“智慧戒毒所”建设,着力完善所政管理、安全防控体系。
(责任单位:办公室、强戒所)
25.精准服务保障机关勤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准备指导标准》《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提升全系统执法装备和后勤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计财处,各区司法局)
七、突出担当作为,致力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26.组织分级分层分类培训。常态化举办“司法行政业务大讲堂”“青年干部新知讲坛”,不断提高干部开拓创新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协调配合能力和法律专业水平,打造高素质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人才矩阵。
(责任单位:人事处、强戒所、市法援中心、市公证处,各区司法局)
27.优化强化干部选任工作。贯彻实施我市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和《厦门市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实施方案》,结合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实际,健全干部常态化轮岗交流机制,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储备。注重在法治中国典范城市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中考察识别干部。
(责任单位:人事处,各区司法局)
28.抓严抓实纪律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抓好问题整改、顽疾整治、建章立制等“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司法行政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定,以及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行为。聚焦干警违纪违法易发多发领域、岗位,完善教育管理、预警预防、监督惩处等制度体系,从源头上扎紧制度“笼子”。
(责任单位:人事处,各区司法局)
29.建立健全激励保障制度。健全完善干警职业荣誉、容错纠错等制度,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落实干警履行法定职责保护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英模事迹,解决强戒所干警疫情常态化下长期封闭执勤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的职业尊荣感、自豪感和归属感。
(责任单位:人事处、强戒所、市法援中心、市公证处)
抄送: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省司法厅。
厦门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