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1-27-01-2017-003 | 主题分类 | 权责清单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司法局 | 文 号 | 厦司〔2017〕58号 |
生成日期 | 2017-05-15 | ||
标 题 |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 |
厦司〔2017〕58号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和《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将部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委托设区市司法局实施的通知》(闽司〔2017〕107号)精神,经市审改办审核确认,我局对本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部分调整,调整后我局权责事项共104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13项、行政监督检查8项、其他行政权力33项、公共服务8项、其他职责事项41项。现向社会公布。
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职责配置或上级取消下放等致我局权责清单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局将提出调整权责清单事项的具体要求,按程序报请市审改办研究审核确定后再作调整公布。
附件:厦门市司法局权责清单
厦门市司法局
2017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审改办
厦门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