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1-29-01-2022-006 | 主题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司法局 | 文 号 | 厦司函〔2022〕30号 |
生成日期 | 2022-05-09 | ||
标 题 |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00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内容概述 | 在听取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意见基础上,经研究将该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一、办理工作背景陈昱等代表针对法院当前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案源上升压力加大的现实问题,立足于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提出探索矛盾纠纷调解程序前置的对策建议。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调解工作新局面, 2016年,市司法局联合原市综治办、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相关保障工作的通知》(厦司〔2016〕34号)。大力推进家事纠纷、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物业管理等适宜调解的纠纷,在征求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在登记立案前由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先行调解。 |
厦司函〔2022〕30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00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尊敬的陈昱等代表: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探索实行矛盾纠纷调解程序前置的建议》(第0200号)收悉。在听取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意见基础上,经研究将该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陈昱等代表针对法院当前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案源上升压力加大的现实问题,立足于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提出探索矛盾纠纷调解程序前置的对策建议,对于加强诉源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具有积极意义。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在前期市人大监察司法委邹庆键主任委员带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督导检查、召开会议等时机听取一线调解员工作建议;及时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和市信访局经办人员联系,了解进展情况;按要求与领衔代表陈昱等进行沟通和研究。
二、措施与成效
(一)关于建立由人民调解中心直接受理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再由法院立案受理的工作模式的建议。经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意见,认为调解作为法院立案的前置程序,与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原则统一起来,防止限制当事人自主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的法定权利,还存在实际操作上的困难。目前为止,调解前置尚无明确的法律依据。人民法院立案前调解工作模式尚需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二)关于人民调解中心实质化运作的建议。建议中提出“由市区两级司法局建立人民调解中心,实体化运行”。这与立案前调解前置工作模式直接关联。当前人民调解作为一种群众性自治性活动,只是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一个方面,其最大的特点是就地解决一般性的民间纠纷,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下一步将结合区、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强化人民调解功能,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信息共享、资源联动配置的机制,以利于纠纷源头预防、就地化解。通过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及时发现隐患线索,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将矛盾消解于未然,风险化解于无形。
(三)关于适宜调解纠纷先行调解的建议。在实践中,这些案件很多都已经有比较成熟的渠道来进行解决。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类的案件,市场监管局的12315平台早已深入人心,每年化解纠纷2万多件。各区均已成立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调处中心,化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成效显著,全市绝大多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均通过该平台予以化解。医调委是百姓熟知的解决医疗纠纷的渠道,其调解成功率也高于80%。2020年8月我市诉非联动中心挂牌成立,为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平台。2021年,两级诉非联动中心共委派、委托调解纠纷44872件,成功化解23682件,万人成讼率连续两年下降。全市警民联调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矛盾纠纷调处渠道,排查各类矛盾纠纷81530起,调处80124起,调处成功率98.28%。
(四)关于强化宣传引导的建议。近年来,在全市主流媒体开辟专版专栏,先后组织开展了“服务双千亿、调解新作为”“我是和事佬”等非诉纠纷解决方式系列宣传。持续深化警媒合作,用足用好微信公众号、派出所宣传栏等各类宣传载体,大力宣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情况,提升群众对“公调对接”机制的知晓率。在每周一期的《法治厦门》“两微一网”“厦门调解”公众号等新媒体和调解专栏中持续开展集中宣传。坚持以人民群众对矛盾纠纷解决的需求为导向,创新方法形式,将相关法规内容宣传纳入普法内容。《海西晨报》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再升级,全市上下积极参与,共同打造新时代特区版‘枫桥经验’”为题,对全市非诉纠纷解决情况进行了重点报道。《法治日报》对涉台纠纷多元化解、台胞调解员、鼓浪屿上的调解员等典型进行跟踪报道。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宣传非诉纠纷解决的过程。通过各种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非诉纠纷解决的社会知晓度进一步提升,群众理性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渠道更加方便快捷。
(五)关于加强经费保障的建议。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调解工作新局面,2016年,市司法局联合原市综治办、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相关保障工作的通知》(厦司〔2016〕34号)。通知明确规定,对村(居)调解委员会,各区应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将村(居)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经费保障落实到位。各区新增设的村(居)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岗位补贴,列入各区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对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要加强经费保障,将调解工作经费纳入本部门预算,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工作经费主要包括办公经费及调解员补贴等。有关政策尚待进一步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尽管诉非联动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我市万人成讼率仍然处于高位运行。非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在落实源头化解责任时,个别部门化解力度还不大。下一步,市司法局、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将积极吸收建议中的合理内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充分发挥诉非联动中心、村(居)调委会、警民联调和各行政调解组织的作用,大力推进家事纠纷、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物业管理等适宜调解的纠纷,在征求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在登记立案前由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先行调解。同时联合开展矛盾排查、普法宣传、以案释法等工作,积极引导人民群众遇到矛盾纠纷优先选择调解,用足用好诉调对接调解资源库,推动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丁贤志
联 系 人:孙浩然
联系电话:2367231
厦门市司法局
2022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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