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1-29-01-2024-009 主题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厦门市司法局 文 号 厦司函〔2024〕12号
生成日期 2024-02-28
标 题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市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0110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内容概述 厦司函〔2024〕12号答复类别:B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市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0110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市人社局:按照人大建议办理分工,我局是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中心建设的建议”(第。建议提及:鼓励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及其他专业化社会组织入驻权益保障中心,遇到劳动者咨询投诉或者申请法律援助时,根据区域划分,就近选择专业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专职调解员,特别是各行业专家型调解员等力量,参与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的调解工作。下一步,我局持续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加强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中心工作站建设,完善“全域通办”制度,推进经济困难个人诚信承诺制,为新就业形态群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市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0110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3-05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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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司函〔2024〕12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市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

  第0110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市人社局:

  按照人大建议办理分工,我局是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中心建设的建议”(第0110)号的协办单位。结合工作职责,现将协办情况反馈如下,供汇总研究时参考。

  关于凝聚多元调处化解的社会合力,搭建更加完善的劳动争议调解平台。建议提及:鼓励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及其他专业化社会组织入驻权益保障中心,遇到劳动者咨询投诉或者申请法律援助时,根据区域划分,就近选择专业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专职调解员,特别是各行业专家型调解员等力量,参与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的调解工作。2023年,市司法局立足职责使命,找准着力点、关键点、结合点,主动聚焦新就业形态群体合法权益。一是牵头起草了《加强“法治+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与市人社局会商沟通,

  广泛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于9月6日以市人社局、总工会、司法局、中级法院的名义联合印发实施,进一步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二是持续开展劳动争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合总工会、人社、法院等部门持续推进厦门自贸区等7个“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在健全完善“区、镇街、村居”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基础上,积极拓宽调解领域,指导成立了10个劳动争议、9个企事业单位、7个商会人民调解组织。聚焦春节前后、工业园区等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持续开展劳动争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23年以来共化解劳动纠纷3913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参与“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实施“全域通办”制度,打破区域和级别管辖,群众可就近在厦门任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实现法律援助申请“就近办、一次办”。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签署工作备忘录,探索法律援助融入调、裁、审衔接机制,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先行调解工作。9月13日,于厦门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中心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来访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引导。2023年,全市共为外卖骑手和快递员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4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46人次。

  下一步,我局持续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加强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中心工作站建设,完善“全域通办”制度,推进经济困难个人诚信承诺制,为新就业形态群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覆盖基层的优势,全面加强新业态等涉劳资纠纷排查化解,加强线上线下联动,最大限度地整合工作力量,吸纳专业社会组织、律师、志愿者及具有调解工作经验的各方面人士参与,促进劳动争议从事后化解向事前预防延伸,实现源头化解。

  领导署名:丁贤志

  联 系 人:孙浩然

  联系电话:2367231

  厦门市司法局

  2024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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