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1-29-01-2025-012 | 主题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司法局 | 文 号 | 厦司函〔2025〕17号 |
生成日期 | 2025-03-14 | ||
标 题 |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15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内容概述 |
厦司函〔2025〕17号
答复类别:c类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0215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市教育局:
按照人大建议办理分工,我局是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建立未成年人犯罪后风险预防机制的建议”(代表建议第0215号)的协办单位,贵局是主办单位。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办理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办理该建议的情况报送贵局,供汇总研究时参考。有关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把推进全民普法守法工作作为基础工程,指导督促各相关部门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未成年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助力未成年人刑满释放后重新回归社会。具体举措如下: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部署落实我市“八五”普法规划相关要求,制定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推动全市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常态化开展法律进学校等“法律七进”活动,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多渠道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高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
二是加强核查衔接。要求各区司法局安帮办及司法所加强与监所的工作沟通和对接,对于接收到的本辖区未成年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及时向其家属、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及亲朋好友核实服刑人员基本情况,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按时反馈监所。动员家属和社区在释放时及时到监所开展衔接,并在衔接后第一时间与其见面谈话,签订帮教协议、成立帮教小组,通过家庭和社区支持,增强其情感归属感。
三是强化跟踪帮扶。引导家属加强与未成年刑满释放人员的沟通交流,认真感知未成年心理需求,依托现有资源适时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创造相互信任、和谐轻松的家庭氛围,打破沟通障碍。通过每季度定期走访及向其亲属侧面了解,掌握其生活及心理状况,以便提供后续帮助。针对未成年刑满释放人员,鼓励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学习职业技能尽快融入社会,联合人社部门收集筛选企业招聘信息并推送给其本人及亲属。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进我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同时加强日常走访帮教,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各类安置帮扶政策,积极为未成年刑满释放人员提供政策指引,切实预防和减轻未成年人犯罪后风险。
领导署名:许俊强
联 系 人:林庄辉
联系电话:0592-2367191
厦门市司法局
2025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