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1-29-02-2021-002 主题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厦门市司法局 文 号 厦司函〔2021〕18号
生成日期 2021-03-18
标 题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1059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内容概述 主要涉及《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厦门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和《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共计5部本市法规。2020年 12月 2日,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印发《厦门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在全市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要求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二、完善立法公众参与机制,提升立法透明度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9号)下发以来,我局进一步完善行政立法公众参与机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1059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03-22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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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司函〔2021〕18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20211059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市工信局:

  按照政协提案办理分工,我局是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关于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的建议”(委员提案第20211059号)的会办单位。现将我局办理该提案的情况报送贵局,供汇总研究时参考。有关办理意见如下:

  一、 持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开展减证便民

  2018年以来,按照福建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我局持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我市共取消本市法规、规章、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39项,并公布本市法规设定的保留目录10项,主要涉及《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厦门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和《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共计5部本市法规。此外,指导、敦促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清理取消的本单位规范性文件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共计177项。

  2020年12月2日,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印发《厦门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在全市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要求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同时,明确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相关领域。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工作,使办证办事更加方便,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有力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截止目前,全市告知承诺制已经有序运行中。各区、市直各部门已按照方案要求制定相关清单、流程、服务指南并向我局报备。

  今后,我局将继续牵头做好全市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做好“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转办件相关工作,将“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纳入依法行政绩效考核指标,对违规收取证明材料的行为,视情况予以通报并扣绩效分数,切实解决群众提出的证明事项清理的意见建议和问题,打通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和难点。

  二、完善立法公众参与机制,提升立法透明度

  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9号)下发以来,我局进一步完善行政立法公众参与机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开展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的立法审查工作时,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实地调研、网络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将听取相关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和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作为立法审查的必经程序。审查法规、规章草案,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原则上均通过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厦门市司法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建立了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进一步提升地方立法透明度。

  地方性法规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由市人大常委会按照规定公布实施;市政府规章经市长签署后,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和拟定法规草案的程序规定》(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31号)在《厦门市人民政府公报》、《厦门日报》和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按照2021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的安排,《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被列为2021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的法规正式项目,目前正在市发改委起草阶段,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和制定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应向市场主体征求意见等相关建议,可在制定条例时予以研究、吸纳,我局将按照职责积极予以推动。

  领导署名:丁贤志

  联 系 人:李建仁

  联系电话:2367271

  厦门市司法局

  2021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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