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1-29-02-2024-005 | 主题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司法局 | 文 号 | 厦司函〔2024〕28号 |
生成日期 | 2024-04-10 | ||
标 题 |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045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内容概述 | 厦司函〔2024〕28号答复类别:B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045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市教育局:《关于推动厦门市专门学校“严管区”建设》的提案(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045号)收。悉,作为会办单位,我局高度重视提案的办理落实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及处室进行认真研究,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将具体办理意见答复如下:推动专门学校“严管区”建设,做好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教育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治理价值。二是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矫治方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依据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职责,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教育,发动法治宣传工作力量,开展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法治教育工作,帮助未成年人提高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养成守法习惯。 |
厦司函〔2024〕28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20244045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市教育局:
《关于推动厦门市专门学校“严管区”建设》的提案(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045号)收悉,作为会办单位,我局高度重视提案的办理落实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及处室进行认真研究,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将具体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推动专门学校“严管区”建设,做好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教育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治理价值。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组织机构建设方面,作为专门学校“严管区”建设筹备组成员单位,协助做好专门学校“严管区”建设的有关工作;二是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矫治方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依据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职责,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教育,发动法治宣传工作力量,开展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法治教育工作,帮助未成年人提高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养成守法习惯。同时,我局也将会同主办单位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联系,持续推动提案建议的办理落实。
领导署名:丁贤志
联 系 人:吴奕昆
联系电话:0592-2367306
厦门市司法局
2024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