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1-29-02-2024-013 主题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厦门市司法局 文 号 厦司函〔2024〕54号
生成日期 2024-08-05
标 题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102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内容概述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102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8-06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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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司函〔2024〕54号

  答复类别:A类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20244102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张胜委员:

  《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作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提案》(第20244102号)由我单位会同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实施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建立起以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律专家和律师参加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队伍。2023年5月,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两办关于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法律顾问配备工作,通过强化指导督办,整合优化资源,推进统筹使用,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总体配备率达100%,提前完成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任务。截至目前,我市党政机关共配备法律顾问753名。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在提高党委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和

  水平,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措施与成效

  (一)关于“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建议。一是提高法律顾问参与度。出台法律顾问工作相关制度文件,明确法律顾问履行职责的范围和方式,使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成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服务经济建设、预防决策风险等方面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及事后处置的法律参谋作用。如,出台《厦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明确政府法律顾问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律论证、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等职责;湖里区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要求招商引资项目、对外签订合同等政府决策,法律顾问应全程参与调研谈判、审核把关、提供法律意见;翔安区修订《翔安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明确“行政机关委托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办理相关法律咨询事务的,已聘请法律顾问的,应提前委托本级本部门聘请的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查或法律论证”;集美区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制度文件中,对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出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在出台重大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行政协议审核、保障政府行政复议应诉等方面,均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审核意见程序前置要求,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重点工作事项安排等,均安排法律顾问参与并提出法律意见。二是发挥法治督察和依法行政考核“指挥棒”作用。出台《厦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评试行办法》,将“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实现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作为指标之一纳入考评,对各级各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督察工作。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通过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等方式,推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述法促履职。强化公职律师在促进依法决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实现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相互衔接、协同发力,全面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

  (二)关于“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建议。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为选聘法律顾问及开展考核评价等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自2016年起,市、区两级先后出台十余份文件,推动市、区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依托法制工作机构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职责、选聘、考核评价、报酬、追责等进行规范,确保工作开展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如,集美区印发《行政机关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及购买法律服务项目考核制度及考核标准》,明确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适用范围及考核对象、考核评价工作实施主体及考核程序、考核评价结果计分、评级规则及相应退出机制等内容,通过量化指标实现考核数据化。同安区委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党委系统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共同安区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对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已形成工作体系。思明、湖里、海沧区出台的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或管理办法等,均明确了法律顾问选聘程序、选聘条件、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工作纪律等内容,要求法律顾问应当接受工作业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翔安区建立区政府法律顾问备选库,镇(街)、区政府工作部门可从备选库中遴选本单位法律顾问。

  (三)关于“强化法律顾问履职保障”建议。一是出台《厦门市人民政府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报酬管理办法》《厦门市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助理管理办法》等,将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助理工作经费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此外,政府履职所需的法律顾问、法律咨询、律师参与信访接待、行政诉讼应诉、非诉法律事务代理、行政调解等项目均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确保法律顾问工作报酬有专项经费保障。二是推动建立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四方工作交流会商机制,定期就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更好发挥律师专业力量等问题开展交流会商,通报工作情况,强化协作配合,实现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行业协会的良性互动。三是以市律师协会换届为契机,对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进行优化调整,组建会员权利保障工作委员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推动律师执业环境进一步优化,提升法律顾问履职能力水平。如,举办市政府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法治培训班,全市党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200余人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法律顾问实务工作能力和理论研究水平。举办行政复议法业务研讨沙龙,加强对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及实践中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的理解与适用,充分发挥律师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履职质效。推动落实《厦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评试行办法》和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使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成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加强法律顾问履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聘任、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确保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指导督促各区各单位积极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智库”和“外脑”作用,助力更高水平法治厦门建设。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交流研讨活动,加强对法律顾问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围绕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府采购、合同审查等法律事务开展交流研讨,提升法律顾问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引导法律顾问主动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党政机关工作实际,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提供更好法律支撑。

  三是强化履职保障,激发内生动力。搭建工作平台,加大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会商力度,为法律顾问履职提供便利条件。推动落实法律顾问经费保障,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推动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调研,对政府购买法律顾问服务进行需求评估、成本核算、绩效评价,不断加大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力度,激发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

  领导署名:丁贤志

  联 系 人:胡雨阳

  联系电话:2367260 

  厦门市司法局

  2024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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