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1-30-01-2020-009 主题分类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发布机构 厦门市司法局 文 号 厦司〔2020〕37号
生成日期 2020-05-19
标 题 厦门市司法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 厦门市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助理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内容概述 厦司〔2020〕37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执行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助理管理,现对《厦门市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助理管理办法》(厦司复〔2019〕3号,以下简称《办法》)适用情况补充通知如下:《办法》第十条第。三)项、第十一条关于政府法律顾问助理的聘用,应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不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劳务派遣)。
厦门市司法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 厦门市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助理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3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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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司〔2020〕3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助理管理,现对《厦门市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助理管理办法》(厦司复〔2019〕3号,以下简称《办法》)适用情况补充通知如下:

  《办法》第十条第(三)项、第十一条关于政府法律顾问助理的聘用,应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不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劳务派遣)。

  厦门市司法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20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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