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1-30-01-2021-010 主题分类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发布机构 厦门市司法局 文 号 厦司〔2021〕40号
生成日期 2021-07-20
标 题 厦门市司法局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平安星级小区认定中发现的婚姻家庭纠纷突出问题(第一批)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要求,更好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提高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水平,针对在全市平安星级小区认定中发现的婚姻家庭纠纷突出问题,结合司法行政部门及妇联组织的工作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对排查出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要进行分析分类,对于偶发、轻微的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对于长期无法化解或有激化苗头的矛盾纠纷,要列入婚姻家庭纠纷风险隐患清单,组织专班逐一研判、持续关注、力争化解,同步开展心理疏导、困难帮扶等辅助工作。着眼常态长效,不断完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动机制,不断完善妇女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等机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高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防控水平。
厦门市司法局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平安星级小区认定中发现的婚姻家庭纠纷突出问题(第一批)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5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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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司法局、妇联:

  根据《关于对全市平安星级小区认定中发现突出问题(第一批)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厦委政明发〔2021〕6号)要求,制定《厦门市平安星级小区认定中发现的婚姻家庭纠纷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业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由上级部门牵头协调、推进。相关表格分别于每月5日前向市司法局、市妇联反馈。

  附件:1.关于对全市平安星级小区认定中发现突出问题(第一批)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

  2.整治情况进度表(案事件)

  3.问题整治情况进度表(小区)

  厦门市司法局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7月19日   

  (联系人:市妇联,张晓婷,13799788472

  市司法局,李  轩,18659222666)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平安星级小区认定中发现的婚姻家庭纠纷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对全市平安星级小区认定中发现突出问题(第一批)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厦委政明发〔2021〕6号)要求,更好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提高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水平,针对在全市平安星级小区认定中发现的婚姻家庭纠纷突出问题,结合司法行政部门及妇联组织的工作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市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市的部署要求,以平安星级小区创建作为推动基层平安建设的重要载体,把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厦门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司法局、妇联要提高政治站位,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发挥资源优势,把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纳入本部门平安建设工作范畴,结合我市“近邻”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近邻网络机制作用,积极调动村(社区)妇女委员、人民调解员、小区网格员、楼栋长、平安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坚持不懈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工作。

  (二)健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动机制。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妇联组织建立完善信息联通、案件联调、服务联动机制,在掌握平安星级小区突出问题中婚姻家庭纠纷事件信息底册的基础上,对纠纷案件按属地原则进行划分,由所属辖区司法所、妇联组织联合核实、调处。对主动向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妇联组织反映存在婚姻家庭纠纷、家庭暴力等问题或因上述原因寻求帮助的当事人,应及时安排专人接待,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并根据首问责任制原则,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进行初步的处置。对可能发生婚姻家庭纠纷风险隐患实行“双向报告”制度,即向当地政府、公安部门报告,同时向上一级部门报告。

  (三)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跟踪回访制度。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妇联组织相互配合,对已登记并进行处置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在适当的时间内安排回访并做好记录。对于潜在性的矛盾纠纷,应持续关注、动态跟踪,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努力做到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

  (四)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关爱帮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家庭美德教育, 推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引导社会公众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整合市、区、街(镇)、村(社区)四级妇联组织、司法行政部门资源,有效发挥各级信访窗口及服务热线作用,畅通维权途径,及时为困难家庭、妇女群众提供相应的帮助、帮扶,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矛盾的发生。

  三、阶段划分和工作方法

  (一)核实排查阶段(8月31日前)。以平安星级小区认定中阳光信访、110等平台汇总的婚姻家庭纠纷事件信息为底数,按照属地原则开展核实,进行全面排查。

  (二)集中化解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对排查出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要进行分析分类,对于偶发、轻微的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对于长期无法化解或有激化苗头的矛盾纠纷,要列入婚姻家庭纠纷风险隐患清单,组织专班逐一研判、持续关注、力争化解,同步开展心理疏导、困难帮扶等辅助工作。对于出现矛盾纠纷激化、当事人情绪失控的苗头的,应及时向属地党委政府报告。

  (三)巩固成效阶段(11月至12月)。落实跟踪回访制度,对本次专项整治中已经化解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统一开展一次回访,避免矛盾纠纷出现反复。着眼常态长效,不断完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动机制,不断完善妇女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等机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高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防控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建立安居乐业的长效机制”“深化基层平安创建”等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创建平安星级小区对筑牢平安基础的重要意义,把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作为参与基层平安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的切入点,主动作为、尽心尽责,助力全市住宅小区尽快实现平安星级全覆盖,用社区“小平安”汇聚厦门“大和谐”。

  (二)协力推进落实。要加强与民政、公安、社区综治中心等相关部门的衔接配合,树牢“一盘棋”思想,坚持条块结合、协同作战,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充分发挥整体联动优势,协力推进排查化解整治各阶段工作。

  (三)务求取得实效。要坚持强基导向,将工作力量和资源向基层下沉,不要求基层单位层层制定工作方案。要依托近邻“党建”工作,通过党建引领,真正在基层找到职能的切入点和联结点,有效吸纳“就地就近”到社区报到的政法干警等法律专业人士,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

  

    厦门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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