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1-30-01-2025-006 | 主题分类 |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司法局 | 文 号 | 厦司〔2025〕30号 |
生成日期 | 2025-04-22 | ||
标 题 |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面深化司法所“一所一品牌”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面深化司法所
“一所一品牌”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司法局:
现将《全面深化司法所“一所一品牌”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司法局
2025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面深化司法所“一所一品牌”
建设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司法所“一所一品牌”典型培育、创新推动新时代司法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打造了一批有影响力、特色鲜明、亮点纷呈的司法所工作品牌,有力提升司法行政为民服务质效。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工作部署,巩固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成效,进一步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以品牌建设引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履职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现就全面深化司法所“一所一品牌”建设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党对司法所工作的绝对领导,立足司法所职能定位,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扎实开展“奋力拼搏、奋勇争先”专项行动,践行服务为民,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将品牌建设向纵深推进,持续培育一批“有特色、叫得响、成效显、可推广”的司法所工作新品牌,打造一批标准高、履职好、群众满意、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规范化司法所示范点,展现新时代司法所新担当新作为,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为加快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厦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内容
(一)优化品牌内涵。坚持守正创新,在发挥好现有品牌示范带动作用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发展,不断与时俱进、优化升级、推陈出新,进一步赋予品牌新的时代内涵、拓展品牌服务范围、提升品牌服务质量、扩大品牌社会影响力,推动“老品牌”焕发新活力。
(二)培育新的品牌。坚持改革引领,鼓励探索创新,既要在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等方面深化拓展品牌建设,也要在推进镇(街)法治建设、探索开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以及推进综治中心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等方面发掘培育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辖区特色的新品牌。
(三)提升服务质效。坚持服务为民,准确把握司法所工作的人民属性,因地制宜精准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扎实做好法治宣传“释民惑”、法律援助“惠民生”、调解工作“解民忧”、法律服务“护民利”等工作,以品牌扩影响、以品牌树形象、以品牌显职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4月底前)。按照方案要求,迅速行动,全面部署,扎实做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掀起品牌建设热潮。各司法所结合工作职能和辖区群众需求,深入开展调研,通过座谈会、讨论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在调研的基础上理清思路,初步确定不少于1个品牌项目并制定具体方案,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5年5月初-10月底)。各区司法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汇总掌握品牌项目初步情况,避免品牌项目雷同、过于集中某个业务领域或特色亮点不突出等问题,与司法所共同研究确定品牌项目,并指导司法所认真调整、完善建设方案,确保定位精准、特色鲜明、成效凸显。各司法所按照方案全面推进工作,加强品牌宣传,引导辖区群众参与“一所一品牌”建设。通过座谈交流、现场观摩、选树典型等形式互相学习借鉴,及时总结阶段性成果,不断推进品牌建设深入开展。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5年11月初-11月底)。各区司法局按照“优中选优”的思路,加强审核把关,于11月10日前向市局报送“一所一品牌”市级优秀品牌申报表和经验材料(见附件)。市局通过组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或评述会等方式,对各区司法局推荐报送的品牌进行筛选,确定一批最具典型性、最有推广复制价值的市级优秀品牌,汇编经验材料,交流建设成效,强化宣传推广,持续提升司法所工作社会知晓度和群众满意率。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深化司法所“一所一品牌”建设,是扎实开展“奋力拼搏、奋勇争先”专项行动、统筹推进“五项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深化司法所品牌建设作为全年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畅通工作信息,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市局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各区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各司法所负责抓好具体工作任务落实。
(二)突出项目驱动。充分发挥司法所主观能动性,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精心选好项目、培育项目、推广项目,努力实现品牌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形成典型示范、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促进司法所各项工作协同发展。树立“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创新理念,立足实际,大胆创新,积极培育具有地域优势、系统特色的司法所为民服务品牌。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制定具体方案,细化活动内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和具体举措,确保品牌建设有力推进、取得实效。
(三)强化结果运用。以全面深化“一所一品牌”建设为契机,深入总结分析司法所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准确掌握制约司法所发展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既要尽快补短板、强弱项,又要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创新出彩,将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机制形式固化下来,形成一批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市局将品牌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评范围,作为对各司法所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优先推荐申报全国全省“先进司法所、模范司法所”评选,加强调研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并适时通报情况。各区司法局、司法所每季度要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总结创新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品牌影响力。
附件:厦门市司法所优秀品牌申报表
附件
厦门市司法所优秀品牌申报表
申报司法所 |
联系人及电话 |
||
品牌名称 |
|||
品牌标识及简单说明(LOGO) |
|||
品牌理念(口号) |
|||
品牌简介 |
主要对背景、意义、特色亮点、核心价值及成效等进行概要描述,约200字。 |
||
申报领域 |
包括: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和基层法治建设,以及推进综治中心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等方面。 |
||
品牌建设 总体情况 及典型经验 |
说明:按典型经验材料的格式要求进行撰写,重点包括品牌建设总体情况、创新做法及成效(体现特色亮点,善于用数据或案例说话)等内容,可以另附方案、照片、宣传材料等作为佐证。约2000字。 |
||
区司法局 推荐意见 |
(盖章) 2025年 月 日 |
||
备 注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