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010件,受理1931件,受理率为96.07%,受理数量比上年(1113件)增长73.5%。其中,市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0件,受理70件;6个区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66件,受理250件;市直部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27件,受理1605件,区政府工作部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件,受理6件。行政复议案件涉及公安、环保、工商、城乡规划、劳动和社会保障、土地、发展改革、交通运输、房屋征补(拆迁)、财政、税务、专利、民政等多个领域,案件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举报投诉处理、行政不作为、信息公开、行政确权、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事项。
2017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812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93.84%。从审理结果看,维持的914件,占50.44%;终止(包括达成和解协议或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后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的350件,占19.32%;调解的48件,占2.65%;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25件,占1.38%;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392件,占21.63%;确认违法的13件,占0.72%;变更的32件,占1.77%;责令履行的2件,占0.11%;作其他处理的36件,占1.99%。
(厦门市法制局行政复议应诉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