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决议指出,一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扎实推进全民普法工作;二要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等重点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三要抓好重点群体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四要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五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六要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七要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保障护航“八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以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助力厦门建设法治中国典范城市。
( 供稿: 局普法治理处)